2月3日上午,浙江省政府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举行,浙江省省长刘捷监誓。
在现场,2025年度浙江省政府任命的浙江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随后,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以立法方式确立了我国宪法宣誓制度。2018年又对这一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将宪法宣誓誓词从70字修改为75字。
宣誓誓词是: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宪法宣誓,这不仅仅是一种形式,更是一次深刻的权利来源教育。
时任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曾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谈及宪法宣誓的原因。他说,“每一个国家公职人员,人大和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官员,你要明白你的权力是人民通过宪法所赋予的,你的权力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你手里固有的,你要对人民负责,要受人民监督,要明白权力的来源。同时,你负有保证宪法实施、维护宪法尊严的职责。”
国务院层面也制定了具体的组织办法。
2016年7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明确规定了参加宣誓人员的范围、宣誓形式和程序等。
本届国务院已举行了多次宪法宣誓仪式,时间分别是在2023年6月15日、12月8日,2024年6月21日、12月23日,2025年6月11日和12月19日。这一常态化举措,展现了国家公职人员带头尊法、公开承诺的坚定姿态。
宪法宣誓在地方层面也早已生根落地,成为各级公职人员履职的庄严起点。
早在2015年,多地就先后通过了本省份的宪法宣誓制度。以浙江为例。2015年7月,《浙江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对外发布。之后,《浙江省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让宪法宣誓制度在省一级政府层面更具操作性和规范性。
具体谁要宣誓?
《浙江省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明确了宣誓人员的范围,即浙江省政府任命的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主任、副主任,省政府组成部门的副职,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省政府各部门)的正、副职等国家工作人员,在任命后进行宪法宣誓。
宣誓仪式本身也颇具严肃性与仪式感。宣誓仪式由省长或受省长委托的副省长监誓,由省政府秘书长或受秘书长委托的副秘书长主持。这一安排,也传递出浙江省政府对宪法权威和法治精神的坚决维护。
在此次宣誓仪式现场,浙江省省长刘捷监誓。领誓人手抚宪法、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列队站立、跟诵誓词。
根据当地新闻画面显示,领誓人是董旭斌。他曾任金华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2022年援藏,任西藏那曲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2025年履新,现任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兼),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正厅长级)。
“这次宪法宣誓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的实际行动,也是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浙江、加快打造人民满意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刘捷作了讲话。
政知君注意到,就在近期,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公布《政府工作报告“十五五”时期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其中,刘捷牵头的重点工作之一,就是“全面打造高水平现代法治政府”。
在此次宣誓仪式现场,刘捷还提出了多个希望,要坚持对党绝对忠诚、强化真抓实干、依法履行职责、践行为民初心、坚守清廉本色等。
“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实事求是按规律办事,狠抓重大项目建设、重大任务攻坚、重点改革突破,切实做到争先进、争一流,见真功、见实效”。
“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引导推动党员干部持续擦亮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鲜明标识”。
1月14日,刘捷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也提到了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坚持长期主义的价值追求,自觉践行‘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按规律办事、避免‘拍脑袋’决策,确保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增强‘没有走在前列就是风险、就是失职’的争先意识、责任意识,坚持‘做示范’的标准,发扬‘钉钉子’的精神,强化‘跟我上’的作风,真正做到说了就干、定了就办、办就办好。”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马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