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犯罪检察厅厅长张晓津做客“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最高检厅长访谈。
张晓津提到,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学习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围绕协同做好重点领域腐败问题系统整治强化履职,取得了积极成效。
他提到,依法办好重点领域腐败犯罪案件。针对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调集骨干办案力量,加大审查办案力度。
“依法办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章更生受贿、违法发放贷款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寇伟涉嫌贪污、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袁光宇涉嫌受贿案等一批重大案件。”
张晓津说,重点领域案件往往案情复杂、涉案数额大、腐败链条长危害深,通过该批案件的高质效办理向社会释放出依法严惩的强大震慑。
他还提到,协同深化行业性、系统性腐败治理。检察机关结合重点领域案件呈现的类型化、典型性问题,对案件及行业管理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制发针对性的检察建议,促进行业深度治理。
“如天津检察机关在办理某国有贵重金属集团有限公司高管人员系列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现该企业在发展理念、公司治理、内部监督、风险防控等方面均存在管理漏洞,遂向该公司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从源头上、机制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助力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发展。”
此外,编发重点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在对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开展深入分析的基础上,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6件依法惩治金融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涉及金融监管、商业银行、信托三大领域,涵盖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等多个罪名。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犯罪高发频发问题,选编发布5件典型案例,指导加大相关案件办理力度,助力铲除重点领域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马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