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成为全国首个以地方性法规明确住建部门办理消防验收可以会同消防部门同步实施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城市,实现消防验收和开业检两项事项高效协同办理。
12月23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消防救援局联合发布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协同办理工作指引(试行)》,进一步细化协同办理操作流程,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以政务服务“减法”,换取企业发展“加法”,切实让改革红利惠及各类经营主体与广大群众。
“进一次门、办两件事”两部门协同优化开业审批流程
餐饮、酒店、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经营主体多为中小企业,这类场所装修更新频次高、开业需求迫切。为满足企业需求,2024年初,两部门在西城、东城、海淀等区开展试点,截至目前,全市已有45家酒店、餐饮、商超项目享受政策红利。通过“试点探索、立法固化、数字赋能”机制,以“减环节、减材料、提效率、保安全”为目标,构建了全新的审批流程,明确具备投入使用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在申请消防验收(备案)时,可自主选择一并申请开业检,实现申请材料互认互通、办理环节整合压缩,解决企业办理两项事项手续多、耗时长等问题。
“三减一加”以审批加速激发市场活力
建立“同一入口、一次申请、同步受理、协同检查、分别许可、同一出口”工作机制,推动实现“三减一加”:减材料,工程竣工图纸、场所平面布置图等共性技术资料由两部门互认,企业无需重复提交,企业申请材料减少44%以上;减时限,全流程审批时限从原最长30日以上压缩至7个工作日内,较法定时限缩短超60%;减跑动,企业选择协同办理方式,可减少跑动次数50%以上;加效益,通过流程优化实现审批效率提升,高效办成一件事,助力企业加快从“筹备期”转入“运营期”,加速投产开业,降低时间经济成本,增加经济效益。
政企共筑消防安全防线公众聚集更安全
在提高审批效率的同时,两部门同步开展现场评定和现场检查工作,检查过程公开透明,杜绝随意检查,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以经审查合格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及审查意见,以及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为依据,照图验收,照图检查;消防监管部门依据规则对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技术条件、消防安全管理等有关事项进行抽查。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在质量监督、日常检查中主动提供技术指导服务,推动“过程问题过程改”,帮助企业提前消除安全隐患,实现从建设到运营的无缝衔接;同时,聚焦经营主体安全理念提升,寓监管于服务,企业自觉完成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政企共同筑牢公共安全防线,让群众更安心、更放心。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持续深化改革,不断问需于企、问计于企、问效于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让政策红利精准滴灌各类经营主体,让城市的烟火气愈发浓郁鲜活,为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生机与活力。
释疑:
1、出台这项政策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消防条例》,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消防行政审批流程,更好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更快推动公众聚集场所合法投入运营,更好保障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消防救援局坚持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以减环节、减材料、提效率、保安全为目标,建立“同一入口、一次申请、同步受理、协同检查、分别许可、同一出口”工作机制,提供两项业务协同办理新模式,推动实现两个事项“进一次门,办两件事”,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实现企业办事更便利,公众聚集更安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2、什么是“两项事项协同办理”?
答:两项事项协同办理是为了便利企业而提供的一项全新办理模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充分尊重企业意愿,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既可选择普通办理方式,分别申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也可选择两项事项协同办理模式一并申请。企业可通过“北京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tzxm.beijing.gov.cn)提交申请,也可赴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综合受理窗口提交申请,对于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等共性材料一次提交,无需重复提交。
3、指引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主要包括适用情形、工作程序、组织保障等三个方面内容。工作程序对申请、受理、检查、审批、办结时限等予以明确,其中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申请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与消防监管部门依职责同步开展受理工作,对于建设单位同时申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若双方均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分别出具“受理凭证”,启动协同办理程序,与建设单位共同确定现场评定与现场检查时间,同步开展现场评定与现场检查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以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及审查意见,以及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为依据,照图验收,照图抽查检查;消防监管部门依据规则对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技术条件、消防安全管理等有关事项进行抽查。双方按照约定时间同步开展现场评定与现场检查工作,加强沟通协商,形成现场评定与现场检查意见。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赵婷婷
编辑/贺梦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