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上午,北京四中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向社会发布个人信息保护类案件审判情况,并发布7个涉及个人信息权益保护的典型案例。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当前个人信息侵权行为呈现“扩大化”与“叠加化”的特点。

据了解,作为集中管辖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涉互联网民商事上诉案件的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四中院近年来立足审判职能,依法妥善处理了大量涉个人信息权益案件,通过司法裁判切实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规范信息处理行为,促进信息合理利用,持续推动互联网空间治理规则完善。
根据数据显示,近三年该院审结66件涉及个人信息权益的二审民事案件,案件数量呈逐年递增的态势,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公众对个人信息权益重视程度的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逐步提升。
北京四中院副院长兼政治部主任王运涛在发布会上介绍了个人信息保护案件呈现的主要特征,一是案件主体多元,互联网平台成为主要被诉对象;二是侵权行为呈现“扩大化”与“叠加化”的特点;三是举证难度较大,消极事实认定成为争议焦点;四是新型技术应用加剧侵权隐蔽性与复杂性;五是数字认证业务运营流程存在系统性风险。

就如何进一步加强个人信息权益的系统性保护,王运涛表示,公众层面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依法理性维权,当个人信息权益受到侵害时,优先通过与信息处理者协商、向行业监管部门投诉等途径解决,必要时依法提起诉讼,避免采取“人肉搜索”曝光、“开盒挂人”的方式违法维权。平台层面应完善合规体系,优化信息处理全流程管理,做到及时响应,全面协同处置,遏制网络暴力蔓延,不让受害者陷入无限投诉的怪圈。监管层面应强化协同治理,提升执法效能,引导企业合规经营,提升社会对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视程度。
北京四中院立案庭庭长张勤缘通报了7个涉及个人信息权益保护的典型案例。
王运涛表示,北京四中院将持续总结涉个人信息案件审判经验,发布典型案例,明确“统一服务平台体系”下处理信息是否需要单独同意、私密信息认定、算法歧视等新型问题的裁判标准。探索利用技术调查官等机制辅助事实认定,破解举证难题。推动建立跨区域、跨层级的法律适用沟通机制,提升司法保护的系统性与一致性,回应社会预期,为首都数字经济发展与治理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通讯员:彭林海、王远哲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张丽
校对/葛冬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