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北京市持续推进“演艺之都”建设,打造“大戏看北京”文化名片。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制定《北京市推动演艺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推出10条重要举措,从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艺新空间、精品演出、演艺企业4个方向支持演艺市场主体创新发展。
支持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
打造城市文旅体验热点
近年来,大型演唱会、音乐节等营业性演出活动已成为城市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吸引了大量观众,对城市文化氛围营造和文旅消费拉动作用明显。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郑芳介绍,本次出台的举措明确对主办单位在京举办的大型演唱会、音乐节等活动予以大力支持:单个项目全年累计售票总人数达到2万人次,分梯次予以最高300万元支持。其中,对于在京首演和巡演首站落地北京的项目,支持金额适当上浮。此外,对于全年累计售票总人数超过20万人次,且境外观众比例超过10%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项目,予以500万元支持。欢迎国内外顶级演出资源汇聚北京,助力提升北京演艺市场的国际化水平。
支持演艺新空间融合发展
精品剧目最高100万支持
演艺新空间作为新兴的演艺业态,以灵活多样的演出形式和多元创新的演出内容,为观众带来全新的观演体验,本次出台的举措鼓励商业综合体、剧场影院、园区街区、公园景区、文化文物单位等空间活化利用,通过场景焕新,推出“小而精、小而美”的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演艺项目。
对演出场次多、观众吸引力强、特色鲜明的创新性演艺新空间项目,经综合评定,择优予以最高100万元支持。
精品剧目是演艺行业的核心竞争力,本次出台的举措积极支持各类优秀剧目在京演出,鼓励国内外精品剧目在京首演或开展驻场演出。对于演出场次多、观众吸引力强的精品演出,经综合评定,择优予以最高50万元支持;对于取得良好社会反响、效益突出的驻场演出剧目,择优予以最高100万元支持。
支持演艺企业创新发展
培育行业领军力量
演艺企业是演艺产业发展的主体,其创新能力和市场运营能力直接影响着行业的发展水平。本次出台的举措,对年度营收2000万元以上,行业引领作用突出,提供代表性的演艺内容、产品或服务的演艺企业,经综合评定,择优予以最高100万元支持。同时,强化政策联动,入选企业在各级创作扶持工程、精品剧目展演、人才培养及引进等项目申报中,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在申报北京文化艺术基金时,同等条件下可适当在资助项目数量上予以倾斜,全方位助力演艺企业做大做强,培育更多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
目前,市文化和旅游局已启动首批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和精品演出类项目的征集工作,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30日。6月底,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启动演艺新空间和演艺企业类项目征集。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寿鹏寰
编辑/贺梦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