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法6月5日消息,当日,2024年度《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对外发布。
上述报告显示,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标志着环境司法专门化的正式开始。2024年是环境司法建设十周年,是环境司法前进道路上的重要里程碑。十年来,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司法体系逐步发展壮大,成熟定型,并不断向纵深延展。
截至2024年底,全国共设置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组织2424个,以环境资源审判庭为主体、合议庭和人民法庭为补充的“一主两副”基本架构成熟定型。
公益诉讼检察专门机构建设日益牢固,形成了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统筹指导,省级检察院强化协调,基层检察院加强办理的上下联动、协同发力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新格局。重点流域区域环境检察专门机构、环境巡回检察专门机构呈快速发展的新趋势。
报告提到,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归口审理”机制在全国普遍建立,实现审判资源集中高效。法检行加强工作协同,形成了省级部门联动、跨区域流域合作、司法基地共建等三种典型协同模式。创新恢复性司法方式,建立多元化、专业化生态修复执行机制,建成“生态修复+社会化治理”综合工作格局。以数字化平台、智能化系统为依托,构筑起央地协同、流域协同等全域数字化协同治理新机制。
紧扣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聚焦公益诉讼等制度创新,依托民法典、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等立法,形成覆盖流域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资源利用等多元领域的司法规则框架。十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单独或者联合发布55件相关环境司法文件,展现出司法文件与法律制定之间强联动性的特征;发布97批876件典型案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规则补充和裁判指引等功能。
报告提到,中国日渐走向全球环境司法舞台中央。多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着眼全球环境司法治理,形成了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环境司法“中国方案”。在最高人民法院推动下,举办世界环境司法大会、气候变化司法应对国际研讨会、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环境司法分论坛等重大国际司法活动。借助高层出访、国际对话和跨境协作,持续向世界传递中国司法智慧。
报告还显示,2014—2024年,我国环境资源案件数量呈现出先增后降并趋于平稳的变化特征,环境司法专业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环境司法整体上显现稳中向好的态势,专门环境诉讼制度效能凸显,环境司法重点领域持续发力。
十年来,环境侵权案件数量变化与环境司法整体特征保持一致性,审判机制稳定有序,案件数量较多的为水污染与噪声污染案件,争讼焦点具有集中性,围绕侵害事实、因果关系等展开。
环境行政诉讼发展良好,专业化程度稳步提升,合法性是争议的核心,争议内容包括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资源利用等多方面问题,争议焦点凸现出复合性和专业性特点。环境资源犯罪治理效果显著,刑事司法工作稳步推进,案件数量先增后减,年度变化幅度明显,典型案例指导作用突出。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数量持续上升,案件类型表现出“民多行少”、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占比较大”等特点,起诉主体体现以检察机关为主导的局面。
报告还提到,把握环境司法发展新方向。
以规则刚性化为契机深化环境司法创新,推动环境司法从“有形覆盖”向“高效运转”的升级。优化层级多元、功能互补的环境资源审判组织体系建设,强化审判专业队伍支撑体系建设,筑牢环境司法根基。构筑常态化、精细化、多元化的环境司法规则体系,深化环境案例发布机制、司法协作配套机制、综合执行机制落实力度,促进多元共治合力。优化环境司法证据规则,完善证据效力规则,破解证据认定难题。
以治理效能化为目标接续环境司法活力,通过规则创新、程序优化、职能整合,构建覆盖民事、行政、刑事的全链条保护体系。深挖民法典“绿色原则”价值,健全绿色裁判规则体系。依据环境行政行为的不同性质构建差异化的司法审查体系,强化司法监督刚性。优化公益诉讼结构,加强诉前程序与诉讼程序衔接规则供给,构建预防性保护新格局。延拓环境司法力量,推动形成立体化、特色化、协同化的生态环境司法治理大格局,打造生态环境治理共同体。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