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云南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官方微信消息,近期景洪市将进入野生菌生长旺盛期,进山采食野生菌的人员也日益增多。为了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有效防范人象冲突,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发布通告。
通告称,未经批准禁止进入自然保护区活动。根据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违反条例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不服从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管理的,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禁止在野象活动频繁区域的林地内采摘野生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景洪市范围内涉象乡镇各村委会、社区要加强对村(居)民的宣传教育,普及野象习性和防范知识,提高村民自我保护意识。并及时关注亚洲象活动的预警信息,获取渠道包括手机短信、亚洲象预警APP以及微信群的通知等。依据预警提示,合理规划出行劳作,不在亚洲象可能出没的时间区域进入山林(依法划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内)。
据景洪发布介绍,亚洲象是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旗舰物种,受栖息地破碎化、人象冲突加剧等原因影响,亚洲象数量急剧减少,被列入我国“十四五”抢救性保护的48种极度濒危物种之一。近年来,经过不懈努力,我国境内亚洲象种群数量持续恢复。过去30年间,国内野生亚洲象种群数量由约150头增长至300多头,目前主要分布于云南西双版纳、普洱和临沧等地。这一变化,不仅见证着我国积极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付出,也彰显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效,为全球濒危物种保护提供了宝贵经验。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贺梦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