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全国股转公司:支持未盈利初创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挂牌
中新经纬 2024-10-20 16:54

中新经纬10月20日电 据北交所网站20日消息,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相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服务质效,北交所、全国股转公司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 全国股转公司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综合服务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其中提出,支持未盈利的初创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挂牌。

具体来看,《行动计划》针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以下服务举措:

一是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服务。深入开展“进集群、进园区”调研走访,切实了解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需求。深化与工信、金融等政府部门的合作,精准服务有挂牌上市意愿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联合市场机构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上门问诊、人才培训等综合服务,定期组织面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关键人员的资本市场专题培训,助力企业结合自身发展阶段、对照挂牌上市标准提前规范,持续提升中小企业治理能力与公众公司意识。加强前瞻布局,创新服务方式,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助力新质生产力加速形成。

二是强化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审核支持。创新挂牌审核机制,针对区域性股权市场培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通审核绿色通道,允许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通过公示审核快速挂牌。将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能力作为判断企业创新属性的重要参考,支持未盈利的初创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挂牌,鼓励研发投入高、获得机构投资者认可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挂牌,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生产经营规范、发展前景良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北交所上市。对于挂牌上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再融资以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申报前专人对接、专项咨询。

三是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夯实挂牌上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息披露质量、财务数据真实性和公司治理规范性,筑牢企业发展根基。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挂牌上市前依法合规设立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上市后持续实施激励,促进关键人才与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鼓励挂牌上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通过定向发行普通股、优先股、可转债等多种支付工具开展上下游产业链的并购整合,组织有意愿的挂牌上市“链主”企业以及相关产业链上有对接资本市场意愿但暂未挂牌上市的中小企业,开展并购重组对接,增强产业链韧性。

四是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获得更多金融资源。引导私募基金、政府引导基金、产业基金等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投资力度,鼓励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行公司债券,鼓励政策性机构和市场机构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行科创债券融资提供增信支持。推动银行推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属信贷产品和评价体系,提供多元丰富的信贷配套服务。开展北交所上市公司专精特新指数研发编制工作,适时推出相关指数,推动沪深北跨市场专精特新指数编制发布。

下一步,北交所、全国股转公司将继续加强与政府主管部门、区域性股权市场、市场机构各方主体的合作,探索共享信息、共建平台、共育企业机制,共同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中新经纬APP)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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