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提示购房“零首付”“超低首付”风险
				
			银柿财经
			2024-09-22 22:33
								
		
		
		
		
		近期,部分房地产开发商和中介机构推出“零首付”或“超低首付”购房优惠,吸引购房者。据调查,一些销售人员通过虚报房价、签订阴阳合同等手段,帮助购房者获得贷款。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15%。而“零首付”“超低首付”操作,不仅提高了贷款额度,还导致购房者月供和利息增加,同时可能因价格虚报产生额外税费。
专家表示,“零首付”并不会真正减轻购房者负担,反而可能因误判自身购房能力而增加违约风险。此外,银行若为“零首付”购房发放贷款,可能因审核不严导致坏账风险,最终损害储户利益。
多地有关部门已对此现象发布风险提示,提醒购房者谨慎对待“零首付”“超低首付”购房,以免陷入不必要的经济和法律风险。
编辑/李桁
相关阅读
    	    	
    		
			郑州房管局:购房者面对“零首付”“首付贷”需保持冷静
				观点网 2025-02-07
			“零首付”购房得不偿失 购房者要高度警惕三类陷阱
				经济日报 2025-01-05
			“零首付”购房得不偿失,购房者要高度警惕三类陷阱
				经济日报 2025-01-03
			关于“零首付”购房的风险提示
				山东省银行业协会 2025-01-02
			经济日报:“零首付”购房不等于“零代价”
				经济日报 2024-10-15
			央视调查:“零首付”“超低首付”真的可以买到房吗?
				央视新闻 2024-09-22
			不得以“零首付”误导客户!四川银行业协会划出八条“红线”
				财联社 2024-09-06
			零首付购房重出江湖 监管不能“睁只眼闭只眼”
				新京报 2024-08-21
			最新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