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法院进一步落实家庭教育指导法定职责 促“甩手”家长依法带娃
法治日报 2024-09-05 10:32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落下,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的圆桌法庭里,一起未成年被告人交通肇事案件被宣告开庭审理。

小军(化名)为逞一时意气,无证驾驶借来的摩托车上路,不慎将老人孙某撞倒使其受了重伤,并造成车辆受损。检察机关指控小军犯交通肇事罪,依法提起公诉。

谈起这个案件,承办该案的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法官王欢欢说,小军自幼父母离异,与母亲一同生活。母亲忙于生计对小军疏于管理,加之父亲长期缺位,小军成长过程中的不良行为未能得到正确引导和有效矫正。

这样的情况不是个案。家是孩子成长的起点,现实中,一些孩子却在成长之初就因缺失了家的关爱与教育,从而比同龄人走了更多弯路。

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家庭教育促进法赋予人民法院家庭教育指导的法定职责。《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人民法院积极履职,唤醒家长家庭教育意识,为孩子重新点亮家庭教育的“灯火”,照亮孩子成长之路。

为孩子扫除阴霾

“如果不是在法庭上,我可能不会同时见到我的爸爸妈妈。”庭审当天,小军对王欢欢说。

经法院主持调解,小军的父母合力筹措钱款,积极赔偿被害人各项损失,取得被害人的书面谅解。小军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刑罚,但考虑到其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社会危害性等因素,通州区法院依法对其适用缓刑。

但小军父母再次因此事发生争吵,指责对方对于孩子未履行应尽的职责。见到这样的情形,王欢欢与这对父母进行了一番长谈。

“在庭前,工作人员向你们送达了家庭教育指导‘三封信’,是否收到?”

“收到了,也已经阅读过了。”

“之所以为你们发送这些信件,是因为作为父母,您二位需要好好补补课了。”

“希望你们能认真阅读家庭教育指导信,深入了解孩子在各个成长阶段的需求,好好思考自身作为父母的职责,给孩子一束光,不要再让阴霾笼罩他的人生。”

经过王欢欢耐心地劝导,小军父母开始正视自己以往在监护过程中的过失,表示今后会共同关注孩子的成长。

“通州法院少年法庭梳理近年来审结的130余件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发现,近六成未成年被告人实施犯罪、近三成未成年被害人遭受犯罪侵害与其缺失家庭关爱和监护教育有紧密关联。”王欢欢说,对此,通州法院少年审判团队结合未成年人各阶段生理、心理特点,用真切、平实的语言撰写了家庭教育指导“三封信”,持续推动家庭教育工作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

《致未成年人朋友的一封信》鼓励未成年被害人通过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走出阴影,重燃生活的希望;提示未成年被告人深刻认识自身违法行为,自觉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严格自律。

《致未成年人家长朋友的一封信》普及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基本内容及家长的法定监护教育职责,敦促他们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成为负责任的家长。

《未成年人各阶段教育重点提示》有针对性地向家长介绍不同年龄阶段的未成年人培养、关注的重点。

王欢欢说,针对涉案未成年人家长重点关注的共性问题,通州法院多次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组织开展集中性教育指导;针对案件中的个性问题,通过实地走访慰问,为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对家长进行针对性家庭教育指导,并开展长期跟踪,持续密切关注涉案未成年人成长情况,帮助家长提升监护能力,改善亲子关系。

精准指导家庭教育

“在法院审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中,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在其背后大多都能看到问题家庭和问题父母。而家庭教育指导承载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传统家庭美德的重要职责。”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罗莹对家庭教育指导令的作用也有着深刻的观察。

面对不同的家庭情况,如何让家庭、家长、孩子都有实实在在的收获和提升?罗莹说,近年来,山东法院积极探索实行“两书一令”,即“告知书+承诺书+家庭教育指导令”的指导方式。全省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着眼家长自身和亲子关系两个维度,根据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家庭背景、社会关系、受教育程度,精准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包括参加亲子教育课程、定期情感沟通、加强亲子陪伴、禁止家庭暴力等多个方面。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建立“青柠计划”社会观护项目,聘请家庭教育专家制定青少年社会观护方案、监护人家庭教育指导方案,要求责任人按时参加亲职教育、家庭教育课程,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日照两级法院均建立了家庭教育跟踪帮教一案一档制度,通过入户家访、与村(居)委会保持联系、建立指导日志等方式动态掌握家庭教育后续跟踪帮教工作,巩固家庭教育指导成效。

山东法院还探索“法院+社工+N”的多部门联动家庭教育指导模式,由法院主导,专业社工负责驻站统筹,民政、妇联等多部门参与,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建设,开展家庭教育个案靶向指导。

在加强普法宣传方面,德州市夏津县人民法院定期举办“家风家教·德廉微课堂”活动,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组织“家长法庭开放日”,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罗莹介绍说,山东法院还推行了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试点工作,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期间发现学生家庭教育存在问题,会开展家庭教育普法讲座,并对个案引入家庭教育指导师进行专业指导,实现未成年人的家校法共育。

办好“家长学校”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多年来,各地法院与相关职能部门一道,围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不断探索、前行,开设“家长学校”,培养家长“依法带娃”的思维,防止“甩手”家长的出现。

早在1989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就开设了“为孩子父母学校”,这所学校一办就是35年。学校是以离婚案件当事人为学员,进行法治教育、伦理道德教育和心理教育的“法庭学堂”,以亲子之情唤醒离婚案件当事人对子女的爱与责任心,提醒他们正确认识“婚姻自由”的含义,避免“草率离婚”;告诫当事人认清自身对子女负有的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在2022年4月成立了北京市首个区级“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从区妇联、团区委和区教委聘请行业专家作为志愿者,和法官一起研发测试量表、开发课程,并共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其中,延庆区法院研发的“家长核心胜任力测评”有20道题目,涉及情绪行为模式、教养基础知识等5个测评维度,参评人的答题情况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出其胜任父母角色的能力,便于法官将个性化、专业化的养育建议反馈给当事人。评测作为庭前家庭教育指导环节,帮助家长正确认识和处理婚姻、家庭、亲子关系,改进教养方法。

“互联网+”的运用,让法官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开展得更加便捷高效。浙江省温州市两级法院合力开发了“法护家安”应用,老百姓可以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法护家安”,在家庭教育指导模块了解相关资讯,获取普适性、预防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法官则可以一键生成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家庭教育指导令、协助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函等文书,定向推送至相关案件当事人;也可向妇联等单位一键发起协同任务,由相关单位安排家庭教育指导师进行个案指导。

家庭教育是“家事”更是“国事”,人民法院正不断为未成年人点亮家庭关爱和教育的“灯火”,携手家长“修身齐家”,为国家之治打下坚实基础。

文/张昊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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