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牌照上新!16家机构率先"领证"
证券时报网 2024-08-04 09:21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并实施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央行官网显示,处于新老政策过渡期内的16家已拿到了新版支付牌照,另有1家未能完成换证。新版牌照中,部分支付机构的业务类型有所变更。

《实施细则》来了!

2023年12月,国务院公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强化了支付机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建立了非银行支付领域基础性、纲领性的制度框架。

为落实《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在广泛调研和深入论证基础上,起草了《实施细则》。作为《条例》配套的部门规章,《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行政许可要求、新旧业务衔接方式、过渡期安排等内容,确保《条例》可落地、可操作、可实施。在本次《实施细则》颁布后,《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资料显示,《实施细则》共六章、七十七条,包括总则,设立、变更与终止,支付业务规则,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旨在细化《条例》规定,为支付机构规范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人民银行方面强调,将严格落实《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加强对非银行支付行业的全链条监管,推动非银行支付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博通咨询金融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告诉记者,本次《实施细则》是继征求意见稿发出后的正式发布,为《条例》落地执行指明方向。他表示,《实施细则》在关键条例解读上和此前的征求意见稿并无太大变化,并特意指出现行仍遵循原制度规定,合理地提高注册资本和净资产要求,能够体现央行坚持在支付行业平稳过渡的基础上,兼顾行业安全和公平的思路。

素喜智研高级研究员苏筱芮向记者表示:“当前支付行业仍处于调整期,除了支付牌照到期更换外,未来机构仍面临多方面调整。”她认为,调整主要包括三方面,第一,《实施细则》细化《条例》关于董监高的任职资格,同时针对不同业务线制定了从业门槛,预计后续支付机构将对标新规梳理管理层人员资质并进行合规调整;第二,注册资本金方面或将迎来调整;第三,机构需在过渡期结束前达到新规要求的关于支付机构设立条件以及净资产与备付金日均余额比例的规定。

16家机构获续展

此前,预计在2024年7月9日牌照到期的16家支付机构备受关注。央行官网显示,目前上述机构已率先获得牌照续展,包括抖音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抖音支付”)、花瓣支付(深圳)有限公司、北京理房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瑞银信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银信支付”)等。

除了牌照续展,上述各家机构业务类型也有所调整。此前支付牌照业务类型主要分为移动电话支付、互联网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等业务;调整后,则分为储值账户运营类(I类、Ⅱ类)或支付交易处理类业务。

其中,抖音支付业务类型变为储值账户运营Ⅰ类;瑞银信支付业务类型变为支付交易处理Ⅰ类、支付交易处理Ⅱ类。

“储值账户运营和支付交易处理两种业务类型区别在于能否接收付款人预付资金。此前支付机构的各类旧业务类型均可被归入新规中明确的新业务分类中,且不改变支付机构原有的经营范围。”王蓬博告诉记者。

记者梳理发现,更新的业务类别确实与此前的业务类型有所对应,“储值账户运营l类”与原牌照中的“互联网支付”的业务类型对应;原“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预付卡受理”则与“储值账户运营Ⅱ类”对应;原“银行卡收单”等业务类型则归入“支付交易处理Ⅰ类”中。

王蓬博认为,由于实际业务付款和收款相分离,市场普及率最高的条码支付业务归类方式,预计未来仍将延续对应的业务类型,比如微信支付和支付宝等机构仍为线下实体商户提供服务,必须同时拥有“储值账户运营Ⅰ类”业务许可和“支付交易处理Ⅰ类”牌照。

素喜智研高级研究员苏筱芮则表示:“过渡期的设置旨在为支付牌照的许可事项提供平稳承接,预计过渡期结束后,监管部门将依规为支付机构颁发新版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而此次‘换新’的性质更接近于过渡期的暂用版。”

编辑/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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