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晚间,南京网上房地产官网突然发布一则《关于取消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销售要求的通知》,重点提及自即日起,全市取消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销售要求,由开发企业自主销售。这也意味着,在当前楼市背景下,南京正式取消已执行7年的公证摇号政策。
追溯南京商品房公证摇号政策的出台,始于2016年南京楼市的火爆。当时,南京各个板块的宅地楼面价先后创下新高。其中,2016年,“中国府”项目以45213元/㎡的楼面成交价,直接登顶南京地王,且至今纪录仍在保持。另一方面,“倒挂盘”在当时成为标配,在购房人看来,由于新盘周边二手房售价普遍高于新开楼盘,“买到即是赚到”。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2017年5月,南京出台“宁十条”调控政策,“公证处主持摇号”也同步推出,目的就是为了规范当时的市场乱象。由此,“万人摇号”成为新盘开售时的普遍现象。
不过,随着当前地产市场逐渐回归理性,摇号这一政策已经名存实亡。今年以来,南京只有少数几个热门楼盘需要摇号,大部分项目已经是企业自主销售。
有南京地产专业人士表示,在这个节点取消已执行7年的公证摇号政策,可以提高群众的购房便利度,也可以提高商品住房销售效率,缩短从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到购房人网签备案的时间周期。
今年以来,南京的楼市新政不断。就在7月5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实施存量住房“以旧换新”活动住房公积金配套措施的通知》,对于参与存量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的缴存职工,参照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即新购房在公积金贷款原基础额度上上浮20%,个人为60万元、家庭为120万元。该配套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该配套措施主要适用于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参与存量住房“以旧换新”活动中涉及的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参与存量住房“以旧换新”活动,如原旧房曾经使用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在购买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时,贷款申请人(家庭)的公积金贷款次数和名下房产套数情况,仍按购买原旧房使用公积金贷款时的认定结果执行;如办理购房和还贷提取公积金业务,按照购买原旧房时的提取条件认定结果执行。
编辑/李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