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岁那年我失去了一只尾指。失去左手尾指对我来说其实不算什么,我甚至觉得那东西意义上相当于阑尾——我不弹钢琴,阿姐是弹的。除了弹钢琴这一点上我同阿姐有相当差距之外,其他方面我可是一点儿也不逊色于她。
那以后我就把左手尾指随身带在身边。念卫校的阿姐做了个福尔马林溶液的小瓶子,我的尾指就浸在那里。
“从今往后,小挚又可以和她的小指天天在一起啦。”阿姐摸着我的头高兴地说。
我不明白这有什么可高兴的,不过有点沉的福尔马林溶液瓶子藏在书包里,感觉上有点像多带了个奶瓶。这个“奶瓶”外表还被阿姐套了个半幼青半靛蓝色的小棉套子,棉套上绣着一朵白色的栀子花。——阿姐就喜欢这样自作主张,我从来就不喜欢什么栀子花,尤其是把它绣在自己的尾指的外套上,可能向日葵或者绣球花还多一点。那会儿我几乎天天带着自己的尾指去上课,不过从来没有拿出来过。因为怕被抢走,我的蝴蝶结啦,橡皮筋啦,甚至用压岁钱买来的画册都被抢走过好几回,我晓得尾指那东西不像脱落的牙齿,以后不会再长出来。每个人一生只有一只,不,两只尾指。
直到我高中毕业后开始工作才晓得没有尾指的人同其他人是不太一样的,比如说在应聘海运公司前台这件事上,大大打击了我。对方主管没有直接说明不予录用的理由,但到底还是想办法不动声色地拒绝了我。那以后我就寥落地去了一家区立植物园给那里的研究员当助手。植物可能不怎么了解人类,大约以为人类失去手指同它们失去一根枝条差不多罢。
尾指男出生的时候我正在洗澡,那天准备参加一场亚热带植物研讨会,说是参加,实际上只是在会场端茶倒水,顶顶重要的事情也不过是穿着衬衫黑裙前胸挂着牌匾引领宾客入席罢了。平时在苗圃几乎蓬头垢面地干活,好容易有一次抛头露面的机会,都快不怎么适应了。
当我沉浸在淋浴器蓬头洒出来温热的水的抚摸里,听到客厅传来一声类似过期婴儿的古怪尖叫。裹着厚厚的浴巾奔到客厅我看到了他——实际上是他看见了我大声朝我尖叫。
那是一个差不多尾指大小,具有人体形态的活物。淌过湿漉漉的倒碎的福尔马林溶液以及瓶子碎片,我的尾指形成的人体站在桌上摆放着的一株热带植物上眺望我。他大声朝我吹着口哨,竭力引起我的注意。那类似婴儿唳叫的口哨声尖锐得几乎刺破了我的耳膜。
我小心翼翼地确认他是个男孩儿。
尾指男样儿看上去有点儿乖戾,瞪着我的样子看起来像是很愤怒。我小心翼翼地把他从叶片儿上扒拉下来,弄了一个碗给他洗了澡——我不得不这么做,在强烈的福尔马林的气味中他的确让人觉得不得体。
洗澡的时候他尖声大笑了两遍儿,接着就安静下来,缓缓地闭上眼享受泡浴带来的滋润。当我的左手同他的身体触碰时,有种奇异的、安然的衍生之感,说起来,他的存在的的确确是我的左手尾端的延伸,不是吗。
喝咖啡吗?我边洗边问。
他摇摇头。显然听得懂我的语言。
我给他裹上一条买去屑洗发水附赠的印着广告的白手绢作为衣服,然后将自己喝的咖啡倒出一点儿放在他身边,用花生壳装的。然后打点齐整出门直奔植物研讨会去了。不管他喝也罢,不喝也罢,招待来自自个儿身体的人物跟自己吃喝的玩意差不多就行了,我想。说起来,头一回没带装着尾指的小瓶儿出门感觉上怪怪的——好像缺了根手指。我确实缺了根手指,只不过事到如今缺法不同罢了。
回到家我看了看,尾指男正躺在纸巾盒里睡的正香。看起来他像是长大了不少,不过也有可能是我的错觉,我伸出右手小指比了比,的确长出来那么大一截子,都快赶得上我右手无名指的长度了——如果这是错觉,那我错得也够真实的。
我拉开冰箱门倒了点儿牛奶,并问他喝不喝。尾指男支棱着下巴看着我,少顷点点头。到底还是个孩子,我想。自己怎么就没想到呢,给刚出生的孩子喝什么咖啡,的确有点不像话。
尾指男通过喝牛奶确认了食物与他之间的关系,他喝得很欢,足足喝了两大板栗壳子。我本来以为用核桃壳作碗会更高雅一些,不过冰箱里只有板栗、花生和豌豆。
我给尾指男读了点《伤心咖啡馆之歌》,我有睡前读书的习惯,于是顺道儿也给他读了读。我发现这家伙在语言方面有异乎寻常的理解力,冗长的语句流经他耳膜时,他的表情变幻极为丰富且自然。尽管咋一眼看上去他不过是在半闭着眼打盹罢了。
睡觉前我检查了门窗,要是让隔壁老太太家的肥猫进来就糟了。这肥猫抓起壁虎和小鸟来很有一手(唯独老鼠不怎么行),还是防患于未然的好。
熄灯钻进被窝后,黑暗中桌上传来一两声软软的呵欠。
从网上订购了几件给布偶穿的那种衣服,尾指男在接受我给他买的白衬衫和背带短裤后,也顺道接受了我给他取的名字:小诚。小诚这个称呼来自婶娘小侄子的名字,这家伙前年考上加利福尼亚大学拿了全额奖学金后入了美国籍改名为汤姆克鲁斯,原先的名字便弃之不用。想想用来称呼尾指男倒也不坏,更何况他们俩还有几分相似之处。
小诚日复一日地发生变化,那种变化倒是肉眼得以一眼看见的植物拔节般的变化,生长速度简直同温室棚子里的猴面包树没什么两样。我不在家的时候他就窝在沙发看电视,从《绝望主妇》一直看到每周时事论坛,连电视购物广告也不放过。在小诚长到我的胳膊肘那么高的时候他听懂了我和佑实之间的对话,他一下跳到我的膝盖上,又蹦上我的肩,将耳朵贴在话筒一侧,不声不响。
事后他冷不丁地冒出这么一句:“是种恋人。”
这是他第一次讲话,我被吓了一跳:“什么?”我说。
“是阿挚的恋人的一种。”
“喔。”我故作冷静地答道:“哪种?”
“其中一种。”他说。
我问他怎么晓得我的名字的,他说听佑实说的。佑实在电话里老叫我阿挚阿挚的,这小子什么都晓得了。
“阿挚喜欢吃猪油拌饭。”
“阿挚的胳膊皮破了。”
“阿挚头发不整齐。”
“裙子卷了一边。”
小诚说话的风格颇有电视腔,语调介于时政主持人和广告腔之间,偶尔也冒出几句有声有色的台词,我想那可能是肥皂剧里的深情告白。相当长一段时间,我都只以为小诚只晓得同我有关的事情。
有一次我正准备出门上班,小诚从沙发一端的报纸堆里冒出头来慢腾腾地说,“阿挚要去哪里?”
“上班。”我简短地答。
“就是播种、栽培、移植、灌溉、施肥、修剪等事务的统称吗?”
我一时语塞,想了想,点点头。
“好的,那再见。”小诚说。
回到家时,我发现他正拿着我的那本《园艺手册》读得津津有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