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年上学的时候,语文课本选了鲁迅先生的《兔和猫》做教材,老师叮嘱大家跟这篇课文学习怎样写小动物,没提到小说。现在我从短篇小说的选本里看见了这篇作品。
《兔和猫》以兔为主,邻家三太太买了一对小白兔,非常可爱,立刻吸引了亲邻好友的目光,在孩子们中间造成轰动。小白兔到底有多可爱呢?教科书要求写短篇小说要使用“最经济”的手段,所谓“经济”,一是最少的数量,二是最大的效用。兔子的上唇有个缺口,露出门牙,动物学家称为三瓣嘴,俗话叫豁嘴。“任何民族皆不以豁嘴为美”,这是《时代周刊》上的一句话,我引用过。现在我得紧接着说,在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里,小白兔可爱,连它的三瓣嘴都可爱,其他就不用多说了。
迅翁写兔写猫,拿它们当人看待,他用“天真烂熳”来形容小白兔,好像在幼儿园里遇见了一群幼童。他看见小白兔“竖直了小小的通红的长耳朵,动着鼻子,眼睛里颇现些惊疑的神色,大约究竟觉得人地生疏,没有在老家时候的安心了”。他对白兔如同体贴初来乍到的异乡人。有一天,这一对小白兔“忽而自己掘土了,掘得非常快,前脚一抓,后脚一踢,不到半天,已经掘成一个深洞。大家都奇怪,后来仔细看时,原来一个的肚子比别一个的大得多了”。既然找到了安身的地方,继而决定安家落户、生儿育女,不是更像我们的同类吗?
这时候,墙头出现了一只大黑猫,朝着院子里恶狠狠地看,看乌鸦、喜鹊和白兔争食,看白兔“躬着身子用后脚在地上使劲的一弹,砉的一声直跳上来,像飞起了一团雪,鸦鹊吓得赶紧走”。三太太开始有些担心,我们读者读到这里也有些担心,鱼到哪里,渔夫也到哪里,尸体在哪里,鹰也在哪里。人间事往往如此啊!有人说“牛永远是牛,而人往往不是人”,我要接着说,在小说家笔下,牛也可以是人。有人说“如果不能拿动物当人,必定会拿人当动物”,我要接着说,小说家可以拿动物当人,也可以拿人当动物。迅翁写猫写兔,使我们感觉人与动物都是众生,众生一体,产生感应。
单是白兔可爱不能成为小说,有了白兔又有猫,猫是肉食动物,兔在猫的阴影下生活,有可能成为小说。
白兔生了幼兔,幼兔比它们成年的父母更能吸引附近的孩子来一同天真烂漫。可是这两只幼兔忽然失踪了。三太太掘开兔窟察看,发现窟下有窟,“睡着七个很小的兔,遍身肉红色,细看时,眼睛全都没有开”。就现场的迹象推断,早生的那一胎已经被大黑猫吃掉了,兔夫妇又生下第二胎。
兔子的生殖力很强,每月都可以产一胎。日本有个小岛叫兔岛,岛上本来没有兔子,有人带去几只,于是满岛都是兔子,成为观光旅游的一个景点。兔子为什么要多产呢?因为猫要吃兔子,狗要吃兔子,老鹰狐狸都要吃兔子,必须经得起大量折损,才可以留下后代。就像鱼一样,鱼是卵生,鱼妈妈产卵不是十个二十个,而是几千个几万个。鱼没有办法把卵藏在窝里,卵都在水中漂流,成为鱼的食物,所以必须产很多很多,它们吃不完,剩下来的才能孵化成鱼。就像人一样,人类有一段很长很长的时间,卫生设施不足,医疗技术不足,营养知识不足,婴儿的死亡率很高。“只有一个儿子的人家不算有儿子”,必须早生贵子,多生贵子,死不完,这才有人传宗接代。
生物界弱肉强食,有学问的人给它起了个名字:“生物链”。狼吃狐狸,狐狸吃野兔,野兔吃草,像一条链连接起来。这是科学家的态度,谁吃谁没有道德问题,谁被谁吃也没有情感问题。这么说,中国人老早就发现了食物链:“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虾吃泥。”小鱼的食物包括虾的幼虫,虾吃的某种生物有时沉淀在水底,古人观察不精细,但差不多。“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也是一条食物链,黄雀吃螳螂,螳螂吃蝉,蝉吃什么?蝉是树的寄生虫,它的口器很特别,能插入树内吸取汁液,古人只听见蝉唱歌,没看见蝉觅食,以为它餐风饮露。
小说是一个有情的世界,既然有情,就有悲喜爱恶,就有肯定否定。生物学家视为当然的,迅翁认为不然,小白兔之死,引发了他的一番议论。教科书说,短篇小说不可以有很长的议论,迅翁骨鲠在喉,不管那许多,他说:
自此之后,我总觉得凄凉。夜半在灯下坐着想,那两条小性命,竟是人不知鬼不觉的早在不知什么时候丧失了,生物史上不着一些痕迹,并S 也不叫一声。我于是记起旧事来,先前我住在会馆里,清早起身,只见大槐树下一片散乱的鸽子毛,这明明是膏于鹰吻的了,上午长班来一打扫,便什么都不见,谁知道曾有一个生命断送在这里呢?我又曾路过西四牌楼,看见一匹小狗被马车轧得快死,待回来时,什么也不见了,搬掉了罢,过往行人憧憧的走着,谁知道曾有一个生命断送在这里呢?夏夜,窗外面,常听到苍蝇的悠长的吱吱的叫声,这一定是给蝇虎咬住了,然而我向来无所容心于其间,而别人并且不听到……
假使造物也可以责备,那么,我以为他实在将生命造得太滥,毁得太滥了。
你看,只要写得好,小说里面也可以大发议论。
当年我的老师没教我们学迅翁的议论,他教我们学“把动物当作人”。说来也算是个小小的秘诀。母鸡带领一群小鸡在院子里觅食,一直咕咕咕叫个不停。她把一条小虫啄死了,分给小鸡做食物。你回想上体育课的时候,体操教练一直吹哨子集中你们的注意力,你回想母亲用汤匙舀起婴儿食品一口一口喂你,马上有许多感想和感动,觉得有话可说、有文章可作。你常常看见狗,哪儿没有狗?一条狗又有什么可写?有一天,你忽然想到,狗对主人很忠诚,中国人反而认为狗很低贱,用“鹰犬”骂人,这是怎么回事?由人对狗不公平,想到人对人也不公平,“人善有人欺,马善有人骑”。有人谈恋爱遇见情敌,打听对方是个什么样的人,听到“忠厚”两个字,胸脯一挺,胜券在握:咱们不怕他!有人看见自己的孩子慢慢长大,露出羞恶辞让的天性,不禁唉声叹气:这孩子将来怎么办?……
鸡是鸡,狗是狗,要想成为小说,两者要纠缠碰撞,发生事件。一个家庭既养鸡又养狗,狗受过主人调教,两者的矛盾不大。陌生的狗,遇上陌生的鸡,你也许可以安排一个乞丐。当年大村小镇条条大街有乞丐,乞丐那样穷苦可怜,只有狗愿意陪他。乞丐多了,他们之间也自动分类。乞丐住在破庙里,穿破衣服,拿着破碗,睡在破席上,却拥有一条完整的狗,乞丐有了狗,马上显得出类拔萃。写到这里想到阿Q,可惜阿Q 不养狗,如果有一条狗,他的形象会有所不同。
乞丐免不了偷鸡,他偷鸡有特殊的技巧。有一天,你会有机会听到江湖中人谈丐帮掌故,让他说,别打岔,用心默记,你写小说用得着。乞丐爱他的狗,跟狗一同吃烤鸡,没想到给了狗某种启示。他带狗行乞,狗在门外,鸡在门内,狗想起自己原是猎手,动了杀机。有一种能力叫作第六感,人有,鸡犬也有。母鸡惊心动魄,把小鸡藏在翅膀底下,厨房里的主妇好像从空气中闻到了火药的气味,提着菜刀出场。她申斥乞丐,要他带着狗立刻离开,拒绝施舍。
很多家庭养鸡,养鸡的家庭怕狗,这条狗成了乞讨者和施与者中间的矛盾。那年代,乞丐与乞丐也自动分类,没狗的乞丐和有狗的乞丐之间也有矛盾。有一天,矛盾发展到某一个程度,几个乞丐结伙把那条狗偷走了。
乞丐偷狗也有绝招,他们偷狗不养狗,把这条狗烤了肉吃了。这是另一个故事,一个短篇之中不宜有两个故事,这第二个故事不必明明白白,只能隐隐约约,叫作“暗场”。迅翁写大黑猫吃小白兔,用的就是暗场。
“把动物当作人”,虽说学西洋,倒也不是异端,咱们的圣贤也有人主张,天地好比父母,一切人类和动物都是同胞同伴,提出一个口号:“民胞物与。”在我们的语言里面,多少动物都人格化了,蝴蝶、蚂蚁、狐狸、猴子、羔羊、家犬、乌龟、乌鸦、燕子,都是某种人的代名词,可见我们自然具有这种心肠,没事的时候琢磨琢磨、培养培养,这也是做小说家的一个条件。
“动物小说”之外还有“动物散文”。楼肇明先生在他的《第十三位使徒》中描写了鹰、雁、鸡、刺猬、八哥。
这些文章表现了楼氏对动物的了解。写鹰:“我”与鹰俱化,化成渴望冲破藩篱、扩展视野的山地少年。写八哥:
模仿人言,吐音含糊不清,和少年作者结为生死之交。写大雁:在“大雁城”里有个雁的世界。写刺猬:这是散文少见的题目,刺猬在劳苦匮乏的某一地区扮演一个奇异的角色。写鸡:在从来没有乌骨鸡的地方,一只来历不明的乌骨鸡演出了一段传奇。这些题目(除了刺猬)都是习见的,而内容(包括刺猬)都有创意。我想,若是作家把动物当作人来写,那样的作品已经就是小说了。
说到这里,可以联想寓言,请参阅本书的《徐志摩:〈小赌婆儿的大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