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贵州黔南州,法院判决了一起村民被马蜂群攻击致死的案件。2022年11月3日,吴某得知某山上有马蜂窝,邀李某一起采摘。二人驱车到达后,将附有马蜂窝的树枝锯断,用杀虫剂简单消杀马蜂窝后取走,离开时未设警示标识。11月6日上午,陆某途经该路段时被马蜂攻击后死亡。经公安现场勘验,死者陆某全身多处被蜇伤有淤血,头部还留有马蜂残肢。后陆某家人提起诉讼,要求吴某与李某承担死亡赔偿金等共30余万元,三都县人民法院判决吴某和李某赔30余万元,二被告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捣毁或者采摘马蜂窝应该是很多农村人小时候的乐趣。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两人却因采摘马蜂窝惹出了大麻烦,不仅导致马蜂蛰死了他人,自己还面临着30余万元的赔偿责任。但该二人显然一点也不冤,毕竟,其看似是玩乐的行为却侵犯了他人的生命健康权。
可能在很多人看来,采摘或者捣毁马蜂窝不过是玩乐行为,并不会给他人造成危害。殊不知,这样的认识显然是错误的。只要行为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了危害后果,且行为人具有过错的话,就应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民法典》,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纵观采摘或者捣毁马蜂窝行为,该行为本身并非侵权行为,也未必会给他人带来危害后果。但一个众所周知的常识是,马蜂有可能会蛰伤或者蛰死他人,马蜂受到惊吓或者蜂巢被捣毁后,更可能到处乱飞,攻击附近的牲畜或人类。可以说,想采摘或者捣毁马蜂窝的人都会有这样的认识和预判。否则其也不可能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在捣毁蜂窝后立刻离开现场。
即便采摘或捣毁马蜂窝本身未必是侵权行为,但未设置警示标志,提醒他人加以防范,或者彻底消除隐患,导致马蜂攻击他人的话,则面临着侵权责任。因为该行为本身具有较大的危险性,足以给他人人身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就像饲养烈性犬本身未必构成侵权,但是烈性犬足以给他人带来威胁,故当烈性犬咬伤他人的话,行为人就得承担侵权责任。
这一事件也提醒人们,在从事相关活动时,理当谨慎而为。尤其是从事具有一定风险的活动时,更应小心谨慎,马虎不得,既要做好自身防护,也要设置警示标志,提醒他人注意防范。而非仅图省事或娱乐,置自身安危及他人安危于不顾,最终酿成惨剧,也让自己面临不菲的赔偿责任。
文/史洪举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