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起,北京市参保人员凭协和医院、301医院等17家医院开具的外配处方,可到部分药店购买“国谈药”,药品费用按医保规定进行结算。记者了解到,北京市为进一步拓展参保人员使用“国谈药”购药渠道,市医保局首批选择了17家门诊量大、国家谈判药品需求量大的定点医院,并遴选了距离近、具有经营“国谈药”经验的医保定点药店,一对一开展363种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试点工作。
很多天价药虽然经“灵魂砍价”后出现大幅降价,但价格仍然很高,若患者大量使用,医保基金限额可能超标,“药占比”等指标也会很难看。药价大降让部分患者产生用药冲动,但患者的要求不一定合理,提出用药要求的患者多了,医院可能用“缺药”来应对。药店若能供应这些药品,则业务量提升,药店乐于“接盘”。可以看出,“双通道”保障,是化解谈判药“入院难”的好办法。
但在实际操作当中,“双通道”保障缺乏必要的配合。绝大多数谈判药为处方药,没有处方,药店没法销售。但医院会认为,开处方要承担风险,医院让处方外流,难免出现“药店赚钱、医院担责”现象,医院当然不愿意。很多地方的“双通道”保障一直难以通畅,原因就在于此。
北京市医保局这次的做法,在医院和药店之间起到了居间说合的作用。17家医院都有对应的多家医保定点药店,并要求医院和药店一对一地开展“双通道”管理,在此模式之下,外配处方的流动将变得更加常见和有序。方案还明确,药店供应试点医院暂时无法配备的治疗必需谈判药,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将变得更加清晰。这次试点,有望探索出一个科学的“双通道”保障模式。
更要看到,居间说合还可涉及更多内容。药品的保障与使用,决非仅仅是拿着处方买药这么简单,还涉及到药事服务、药品使用等诸多问题。比如很多谈判药不仅需要肌肉注射或静脉输液,而且在用药过程中,还可能出现比较严重毒副作用,需要精心观察、及时调整,部分药品不良反应数据还得按要求上报。药店仅靠自身力量无法完成这些工作,需要医院提供帮助。但双方在整个用药过程中如何协作,目前还缺乏可供借鉴的经验。
“双通道”不会自然通畅,若任由其发展,就极易出现梗阻;医院与药店很难主动合作,相关部门居间说合很有必要;并且除了说合,还要施加一些压力,医院提供外配处方、药店确保按时供应药品等,不仅“可以为”,而且“必须为”,让医院和药店都能将“双通道”保障当作应尽的责任,谈判药品均能通过“双通道”保障机制,及时顺畅地送达患者手中、用到患者身上。
文/秋实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