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下午,一则关于广州地铁的谣言在网络传播,广州警方迅速立案开展侦查,于当天18时19分许在天河区一城中村,将故意编造发布该则信息的涉案嫌疑人谭某(男,23岁,广西人)抓获。经审讯,谭某供认该则谣言系其编发,目的是炫耀其可通过计算机编程技术生成特定页面的能力。目前,犯罪嫌疑人谭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随着网络媒体、社交平台的蓬勃发展,造谣诽谤行为由线下向网上延伸。借助视频剪辑拼接、杜撰图配文、捏造画外音、“深度伪造”技术等手段,造谣诽谤带来的影响波及范围更广、影响更大,很多人深受其害。看似只是一个玩笑的谣言,但在网络的推动下,就会伴随着个人信息的泄露、网络的暴力等风险。
“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能增加网络谣言传播效能,这便是我们经常看到的网络造谣、抹黑、人肉等成本太低,影响极大,反而辟谣的成本太高,影响很小的“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现象。网络造谣之所以频频发生,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网络监管制度还不够完善,造谣成本低,在实践中入罪较难,一些网民存在侥幸观望心理,法治意识淡薄。
网络快速传播中的匿名性、互动性、开放性等特点,使谣言迅速传播,可以轻易跨越不同的传播媒体、不同的信息发布平台。对此,全社会要形成合力,加大整治力度。一方面,网信办等相关部门应加大对网络谣言等不良行为的整治力度,同时,网络平台应当加大内容审核力度,对发现是谣言的内容应及时采取删帖、锁帖等措施避免损害进一步扩大;另一方面,引导网络用户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合理地使用网络。面对网络造谣行为,被造谣者应及时采取措施保存证据,并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利,让造谣者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对于在网络上编造、散播谣言贬损他人人格,或者辱骂、恐吓他人等,情节恶劣的,理应运用刑法武器加以打击。
无规矩不成方圆。网络时代,需要自由但更需要行使自由的规则,才能实现最大的自由。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传播不实信息等扰乱社会秩序的,都属于违法行为。谣言如虎,加上网络推动,就是“如虎添翼”,其造成的后果和社会影响力都是呈指数上升的。面对越来越多的网络造谣行为,需要多措并举,凝聚合力,共同整治,让言论自由更有边界,让造谣者不再肆无忌惮。只有不断加大对网络谣言的治理和打击力度,更多地运用法律的手段,发挥法律威慑作用,才能从根本上消除网络谣言的传播。
文/吴学安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