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时年5岁的贵州女子杨妞花被拐至河北邯郸,26年后她终于找到家,却发现父母因为伤心过度早已双双离世。后贵州警方将人贩子余某英抓获。7月14日上午10点,贵阳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余某英涉嫌拐卖儿童一案,庭审历时近4个小时。据杨妞花介绍,庭审中,公诉机关建议法庭对余某英顶格处罚。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宣判。“我今天在法庭里哭了一上午,很想冲上去打她,但自己最终忍住了。开庭前审判长嘱咐我庭审中务必控制情绪,法院一定会公平公正处理案件。”
被控拐卖11名儿童 将择期宣判
今天的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余某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某良(已故)为谋取非法利益,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孩童进行拐卖。得手后二人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王某付(另处)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其间共拐卖儿童11名。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余某英为谋取非法利益,多次拐卖儿童共计11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合并审理。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余某英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余某英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从贵州被拐卖到河北 26年后寻亲成功 人贩子落网
杨妞花1990年生于贵州织金县,此后随父母和姐姐来贵阳生活。1995年,一对男女租住到杨妞花家隔壁,与5岁的杨妞花逐渐混熟了。当年冬季的一天,那对男女趁杨妞花的父母不在家,以上街买毛衣签子为由将她带走,拐卖至河北邯郸,被一名聋哑男子收养为女儿,更名为李素燕。从此杨妞花失去了与家人的联系。
但是,她心里一直记得拐卖者的长相和姓氏——那个被称呼为大伯的女人姓余,重庆口音。长大之后,杨妞花一直坚持四处寻亲。2021年5月,通过网络的力量以及媒体报道,杨妞花凭着记忆中称呼外婆为“阿布袋”的方言,最终与姐姐成功取得联系。经过DNA比对,两人正是亲姐妹。爸爸妈妈都是贵州毕节织金的苗族人。爸爸在四处寻找杨妞花未果后经常借酒浇愁,母亲总是以泪洗面,两人均已带着遗憾去世。
2022年1月,杨妞花向贵阳警方邮寄相关材料,希望将人贩子绳之以法。当年6月30日,根据杨妞花提供的线索,警方成功将犯罪嫌疑人余某英抓获归案。杨妞花说,在警方提供的10多张照片里,她一下子就指认出来了。
2023年2月,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以拐卖儿童罪对余某英提起公诉,杨妞花也向余某英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起诉。根据当时检方提供的量刑建议书,余某英自愿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对指控的犯罪没有异议,接受刑事处罚。
后案件从南明区人民法院移交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民事索赔880万 希望严惩对方
今天开庭前,杨妞花表示,她和姐姐一起赶到贵阳,这是她们28年后再次见到人贩子,希望对方受到法律的严惩。
今天的庭审历时近4个小时,杨妞花将民事赔偿金额提高至880余万元。这包含了杨妞花父母的死亡赔偿金、拐卖杨妞花26年的精神抚慰金等。杨妞花告诉记者,这笔巨额赔偿款她清楚余某英没有能力偿还,但对杨妞花一家人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她希望可以用自己的案例震慑更多相关人员,严惩人贩子。
杨妞花说,她在法庭上问余某英认不认识自己,对方说认识,“我说你拐卖我、虐待我的事情我都记得,但是她否认虐待我,说自己没有虐待过拐卖的儿童。”
此外,据杨妞花介绍,她在法庭里哭了一上午,特别想冲上去打余某英,但自己最终忍住了。“开庭前审判长嘱咐我庭审中务必控制情绪,法院一定会公平公正处理案件。”
杨妞花的代理律师、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文广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检方指控余某英涉嫌8起案件,拐卖11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是杨妞花。”王律师介绍,嫌疑人在法庭审问期间对犯罪事实认可,但是对细节都是轻描淡写,“也许是时间太久记不起来,也许是不想面对。”
王律师说,多起拐卖案件中的受害者因为各种原因都没有现身庭审现场,只有杨妞花前来直面人贩子。对余某英的刑期,检方的量刑建议是死刑,他和杨妞花将一起等待宣判的日子到来。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董振杰
编辑/朱葳
校对/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