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晋江市举行生态环境司法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近年来福建法院审理涉流域及海洋生态环境案件的情况与创新举措,并发布全省涉生态环境十大典型案例。
福建境内水系发达、河网密布,水资源十分丰富,福建还是海洋大省,拥有全国第二长的海岸线。通报称,近年来,全省法院发挥生态环境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构建具有福建特色的水生态环境治理模式,筑牢绿色发展法治屏障。
据福建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珩介绍,福建法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制度,2020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涉水生态环境案件435件,促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水体生态环境保护的源头治理。严厉打击侵占水域空间,及非法采砂、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犯罪行为,加大对财产刑的处罚力度,形成打击破坏水生态环境犯罪高压态势。同时,妥善审理涉及岸线取水、排污、工程建设等民事案件,促进水环境保护和水生态修复,保障人民群众涉水权益。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维护重点流域水环境和水生态安全。
同时,福建法院非常重视海洋碳库资源保护,率先在漳州设立全国首个“蓝碳”司法保护与生态治理研究中心,成立5个“蓝碳”司法保护示范点,试行蓝碳司法保护案件类型与统计标准,集中管理涉碳案件,入选2022年全省十大法治事件。福建省法院指导连江县法院出台《在刑事案件中开展司法修复海洋碳汇补偿机制工作方案》,全国首创在盗采海砂案件中引导被告人自愿认购海洋碳汇2万余吨进行替代性海洋生态修复。在厦门同安区法院设立全国首个生态司法公益碳账户,引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人自愿认购“绿碳”“蓝碳”,积极推动“碳”修复。
此外,福建省法院在全国率先建立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制度,创新性引入技术专家作为审判辅助人员,全流程参与诉讼活动的各个环节,有效破解生态环境案件专业技术性强、生态环境司法修复监督难等问题。
编辑/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