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傍晚,我从家里出发,吹着黄昏的风走出小区,手里拎着一捆旧信,打算把它们处理掉。经过小区门口物业公司门前的时候,看见一朵月季正在盛开,月季花旁边的雨水坑里,躺着一张旧报纸,不知道为什么,我对那张旧报纸印象非常深刻。
穿过马路,蹲在垃圾回收站那里,解开那捆旧信的塑料绳,它们无声地散落在了地上,只要眼神稍微聚焦,是可以清楚看到信封上的字迹的,但我并没有那么做,而是从口袋里摸出那盒火柴,已经拆过的信,没有必要再拆一次了,如果再拆,那些填写在横格或者方格里的字,就会再活过来,会让人不忍心,继而把它们收起,再次带回家中。
为什么要烧掉那些信?当时的心境与动机是模糊的,现在自然也无法追忆原因,或是只是心里一动,就付诸了行动。也许只有最美的句子才配得上火柴,只有最纯洁的躯体,才配拥有无瑕的划伤吧。那些信意味着过去,焚信,不意味着告别,这个动作,甚至带有永恒的味道。
在那一小段时间里,没有想起任何人,其实那刻我连自己具体是谁都不知道,可能只是内心的一种动力,驱使着我这么做。天还没黑,我脑海里,有一位牧羊人翻过了山坡,有一枚风筝坠落在树梢。不远处的黑夜,则像一枚黑色信封,里面装满了七级风……我想,那些信消失之后,就再也没有那么多的地址可以找寻了。
是一个朋友去世的消息,让我动了烧掉那些信的第一个念头。我的家乡自古就有这样的传统,一个人走了,他生前用过的物品,包括穿过的衣服、盖过的被子等等,越是贴身的东西,越是要烧掉。这可以视为一场残忍的清除行动,也可以视为一种永恒的纪念,古人洒脱,对自身,对身外物,都有“随风而去”的态度,余词尽废,不应有爱恨,若有一天相聚,就当初相识也好。
一个二三十年前的笔友,把过去我写给她的一封信,拍成照片发给我,我放大了手机屏幕,看着那上面的字迹,潦草、生硬,像一堆散乱的树杈,信里的文字,幼稚、莽撞,藏着无奈与愤怒。她说那些信,她还收藏着。我开玩笑说,烧了吧,我都已经烧了。她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她说,你变了,我观察你很久了,你变得太复杂,不像以前那样单纯了。我苦笑了一下,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在遗忘之前,先把遗忘给遗忘了。前些天和一个同龄朋友聊天,整个聊天过程里,发现忘记了许多东西,看过的某部电影的片名、共同认识的某一个人的姓名、某本优秀小说的作者和里面精彩的句子等等,需要表达出来的时候,名字和记忆在舌尖上打转,却无法脱口而出。朋友说,他的家族有阿尔茨海默症遗传史,所以他才会在四十多岁的时候辞职,到一些向往的地方走走,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是不想给自己留下遗憾。他这么说的时候,十分平静。
我试图劝慰他,于是引用了一个挺励志的观点:据说可以把一件事专心致志做到很漂亮的人,记忆都不好,因为要集中注意力,无暇他顾。他说,就当你说的是真的吧。其实我们都知道,我们的年龄,貌似到了一个需要刻意迟滞才能稳住的生命阶段,但实质上,却进入一个很多事物都加速消逝的时期,比如对时间的感受力,就完全和以前不再一样。年轻时的一天,可以谈一场恋爱,中年时的一天,翻100页书都吃力,到老年时,我们会为自己短暂的一生,而感到唏嘘吗?
一些短暂的事物,都是命中注定吧。但是那些短暂的事物,也曾被我们尝试紧紧地抓在手里,不舍得放开,错觉那是长久。人很多时候把短暂与长久混淆在一起,分不清,甚至搞反了,烦恼的产生,大抵都由此冒出来。在这样的时候,主动与被动地遗忘,都是减轻这烦恼的办法。可无论怎样,我们都知道,在遗忘之前,那些注定被忘记的事物,都早已转化成了别样的方式,留在了我们的生命当中。
文/韩浩月
编辑/陈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