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肖捷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将发生变化。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今日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强调“防止形成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究其原因,问题之一在于我国分业监管体系与金融业综合经营趋势不相适应,金融监管部门之间沟通不畅、协调不够。在金融业综合经营趋势日渐清晰、金融创新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如何深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构建现代金融监管框架成为一项重大课题。2017年来,我国通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进行金融监管机构调整,进一步健全了金融监管体系,形成了“一委一行两会”的格局,但金融监管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
董希淼指出,目前国际上的金融监管体系主要有统一监管、分业监管和“双峰监管”等三种模式。其中,“双峰监管”模式是把监管职能划分为市场行为监管和审慎监管。
他认为,本次金融监管体系改革之后,具有中国特色的“双峰”监管进一步显露端倪——人民银行主要负责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监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证监会资本市场监管,增加企业债券发行审核等职责。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监管,有助于减少监管空白和监管交叉,落实好行为监管和功能监管。
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剥离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职责,完善分支机构改革,有助于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而证监会专门负责直接融资领域的监管,体现我国对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提升直接融资比例的重视。
从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看,地方政府设立地方监管机构将来只负责监管职责,不再承担金融发展、招商引资等工作,有助于解决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机构既要监管又要发展的角色冲突。
与此同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证监会均为国务院直属机构,金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纳入公务员序列,机构层级和权威性以及人员积极性将得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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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程婕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