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北京门头沟法院通过“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调解了一起分家析产、继承案。原告刘旭(化名)2019年出资买了一辆车,登记在父亲名下,2022年11月,其父亲去世,2023年1月,其奶奶也去世。刘旭想把上述车辆过户到自己名下,但过户需要证明该车辆由其一人继承,为此,他将母亲和两位叔叔、姑姑诉至法院。经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涉案车辆由原告继承。不到1小时,双方当事人就拿到了《民事调解书》。
父亲去世时间早于奶奶 独生子起诉母亲叔叔姑姑分割遗产
原告刘旭诉称,他系独生子,其父亲于2022年11月16日去世,留下了一辆车,2023年1月20日,他的奶奶也去世了。现在他想把这辆车过户到自己名下,但需要证明该车辆由其一人继承,因此把母亲、两个叔叔和姑姑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车辆由其一人继承。
刘旭表示,涉案车辆虽由其出资购买,平时也由其使用,但登记在其父亲名下,他认可该车辆归父亲所有,在父亲和奶奶去世后,他主张该车辆由其继承。
由于刘旭的父亲去世时间早于其奶奶,两人去世前均未留下遗嘱,刘旭奶奶对被继承人(刘旭父亲)的遗产亦享有份额。刘旭奶奶去世后,被告人(刘旭的母亲、两位叔叔和姑姑)对这份份额亦有继承权。
在调解过程中,刘旭的母亲明确表示,其自愿放弃对涉案车辆的继承权,同意该车辆由其儿子刘旭继承。刘旭的叔叔也表示,其受弟弟和妹妹委托,明确表态放弃涉案车辆的继承权,并愿意配合侄子刘旭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该案系一起分家析产、继承案,原被告双方在调解员调解下达成一致意见,在速裁法庭由法官进行了现场确认,不到1小时就拿到了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调解书载明:刘旭父亲名下的涉案车辆由原告刘旭一人继承,被告配合在3月10日前办理车辆过户登记手续,该案诉讼费35元由原告刘旭承担。
被告当事人:将全力配合车辆过户 把哥哥生前没办好的事办好责无旁贷
在现场,刘旭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他父亲在2010年摇到机动车号牌,该号牌之前还登记另一辆车,2019年,他花了8万多元,买了一辆车登记在其父亲名下,在父亲和奶奶去世后,家里人对于其一人继承车辆均无异议,主要是办理手续比较繁琐。“我之前去公证处问过,如果要公证我父亲的车由我一人继承,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比法院还多,程序复杂,需要的时间也更长,还是法院的流程快,也很方便。”
刘旭说,他的案子是2月13日立案的,到28日拿到调解书刚好用了两周时间,相比走公证程序,算是比较快捷的。
刘旭的叔叔刘平(化名)也告诉北青报记者,哥哥去世时,全家人都瞒着母亲,没想到母亲也这么快就走了,侄子刘旭提出要继承哥哥留下的车辆,全家人都无异议。“我弟弟和妹妹都不方便回来应诉,而且这个事情也比较清楚,就都委托给我了。接下来我也会全力配合办理车辆过户。作为弟弟,把哥哥生前没办好的事办好,我责无旁贷。”
刘平表示,他快要67周岁了,作为被告参与案子审理、上法庭,他并不抵触。“我父亲生前曾在司法部门工作,耳濡目染下,我对这方面也有些了解。感觉法院程序很便捷,核实很仔细。”
法官:父母去世早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遗产不一定全部由独生子女继承
该案的承办法官周伟男介绍,在被继承人无遗嘱的情况下,按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但父母经常会被忽略,即便是独生子女的父母去世,遗产并不一定全部由独生子女继承。
周伟男表示,像该案原告的父亲六七十岁,去世时留下的遗产主要来自老两口的积攒,多数人会觉得原告父亲去世,其遗产理所应该也是原告父母的。但如果当事人父母去世时间早于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对当事人去世父母的遗产也有继承权。“该案涉及的遗产不多,家庭也比较和睦,原告的叔叔、姑姑也都比较通情达理,遗产分割争议不大。但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涉及高额房产,其他继承人可能就会有其他想法,为减少纠纷,被继承人可以在生前对遗产分割立下遗嘱。”
周伟男法官提示,在该继承案中,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留下遗嘱指定由原告继承涉案车辆,走诉讼程序的话,其他继承人也要参与诉讼。“会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处理遗产,但程序免不了。如果不走诉讼程序,也可以走公证程序,但法院的诉讼程序会更便民,费用也更低。像这种分家析产、继承案,在调解过程中要调解双方的争议和纠纷矛盾,处理财产还要查清所有权利人及其他人的利益,这个过程中需要双方提交证明材料,时间就比较长,‘一站式’诉讼服务最快的立案当天就能调解并出调解书。”
据统计,2022年,门头沟法院民商事收案11755件,同比下降3.43%,成诉案件数量和比例明显下降。其中,调解成功和速裁结案共计7048件,占同期民商事总结案量的68.41%,多元调解成功4320件,同比增加7.6%,调解成功率达51.5%,“一站式”建设成效显著。
实习编辑 孙嘉怡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戴幼卿
编辑/朱葳
校对/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