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1月1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个体工商户是以个人和家庭形式开展经营活动的重要市场主体。截至2022年9月底,全国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达1.11亿户,占市场主体总量的2/3。目前,我国个体工商户带动了近3亿人的就业。
立法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内容什么?进行了哪些制度安排?将释放哪些政策红利?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详解。
立法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内容什么?
2022年9月26日,国务院第190次常务会议通过《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下称《条例》),将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上升到法律法规层面,为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环境。
《条例》进一步明确了个体工商户的法律地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纾困和培育,活力和秩序,固化财税金融支持,开展分型分类帮扶,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权益保护。
司法部立法二局局长李明征介绍,从立法总体思路看,一是坚持党对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的领导。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当前个体工商户在经营场所、用工、融资、社保、创业扶持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困难,提出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三是注重发挥政府职能作用。重点强化政府在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方面的职责,积极为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
《条例》总共39条,主要规定了以下方面内容:一是明确个体工商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基本原则。二是完善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工作机制。三是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方面的具体职责和要求。四是加大对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如何实施分型分类培育和精准帮扶?
个体工商户量大面广,情况非常复杂,利益诉求也多元化,1亿多的个体工商户中既有小本经营、养家糊口的“小商户”,也有颇具规模、实力较强的“大个体”;既有默默无闻、执着坚守传统行业的饭馆超市,也有特色经营、积极开拓新兴领域的网店微商。
据统计,我国1.1亿户个体工商户中近九成活跃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和居民服务等实体经济领域,70.3%的个体工商户仅从事线下经营活动。
《条例》中提出,通过分型分类培育实现精准帮扶。所谓“分型”,就是根据经营规模、营收水平等,将个体工商户大致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和“发展型”三个类型,分别着眼于“活下来”、“持续经营”和“发展壮大”三个目标,实施有针对性的培育。
所谓“分类”,就是鼓励个体工商户发挥自身的优势,结合实际,走创新发展的路子,加大对执着坚守、特色鲜明、新产业新业态等个体工商户的选优和“拔尖”培养,提升区域内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总体水平。
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杨红灿介绍,目前,正在研究支持“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措施。所谓“名”,就是支持和培育一批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深受群众喜爱的知名小店和“网红店铺”。
所谓“特”,就是鼓励地方依托区域文化资源,地理标志产品等特色优势,打造民俗旅游接待、土特产品销售、特色餐饮服务等领域的经营样板。
所谓“优”,就是要挖掘培养以弘扬民间传统技艺、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己任的“老工匠”、“老艺人”,打造更多小而美、小而精、小而专、小而优的个体工商户。
所谓“新”,就是鼓励个体工商户积极参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经济形态,加快数字化发展,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
下一步还有哪些纾困举措?落实减税降费
当前,受疫情频发、消费低迷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很多个体工商户面临着经营成本、经营场地、招工用工、贷款融资等方面的困难,市场预期不稳,发展信心不足,《条例》提出了切实有效的措施。
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戴诗友表示,疫情发生以来,中国官方持续深入推进减税降费,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也年年加力、步步扩围、层层递进。今年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通过“退、减、免、缓”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
国家税务总局及时编制和持续更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组织个体工商户服务月、开展助力小微市场主体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帮助个体工商户及时了解、准确掌握、用足用好税费优惠,政策效应持续显现。
首先,减负规模持续扩大。他介绍,税费优惠政策已覆盖全部个体工商户,2020年以来至今年9月底,为个体工商户累计减税降费10272亿元人民币。
其次,缴税负担逐年下降。他强调,受益于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目前全国超八成的个体工商户无需缴税,需要缴税的个体工商户平均每月缴税今年比2019年下降四成。
最后,市场主体活力不断增强。他指出,在税费等一系列政策的共同作用下,2020年以来至今年9月,全国涉税市场主体中累计新办个体工商户1734.2万户,为稳就业、保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蒲淳介绍,针对个体工商户反映的经营场所难找、租金贵等问题,《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为个体工商户增加经营场所供给,同时降低使用成本。针对个别地方在城乡建设规划、城市和交通管理、市容环境治理、产业升级等过程中存在着影响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的情况,《条例》要求在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措施中充分考虑个体工商户的需要和实际困难,加强引导和帮扶,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稳定可预期的经营环境。
平台经营者对个体工商户不得进行不合理限制
针对个体工商户反映的线上经营有关问题,《条例》要求平台经营者为平台内的个体工商户线上经营提供支持,不得进行不合理限制,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蒲淳强调,实体经济并不等同于实体经营,前者是从事的行业,后者是指经营的方式,绝大多数个体工商户,无论是单纯的线下经营,还是通过线上渠道销售实体商品,都是参与实体经济。“线下实体店和网上店铺是不矛盾的,不会限制其中任何一种经营模式,还要鼓励商业经营模式的创新。”这些规定将有助于个体工商户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更好地投身实体经济,更好地在数字经济领域创新发展。
调整变更经营者方式 便利个体工商户经营权转让
《条例》调整了变更经营者的方式,由原来的“先注销、后设立”改为可以直接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蒲淳表示,个体工商户可以像企业变更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一样变更经营者。这一规定便利了个体工商户经营权的转让,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在成立时间、字号、档案等方面的延续,既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也有利于个体工商户的持续经营,打造更多的“百年老店”。
蒲淳指出,《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和“个转企”,涉及有关行政许可的,行政许可部门应当简化手续,依法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便利。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加大“个转企”登记的探索力度,更好支持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
目前我国个体工商户带动了近3亿人的就业
国家发改委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司副司长郭启民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对就业增收的带动作用来看,每个个体工商户平均从业人数是2.68人,目前我国个体工商户带动了近3亿人的就业,这不仅使广大劳动者获得稳定收入,而且还解决了亿万家庭的生计问题。
个体工商户中从事第三产业的占比已超过九成,他们以个人和家庭的形式直接开展经营,机动灵活、便捷高效、反应迅速,能够及时捕捉到市场新的需求和动态,为老百姓生活提供便利服务,确保了我国市场供求关系的动态平衡和良性循环。同时,也创造出更多新的消费需求,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国家发改委主要有以下六方面的举措:一是围绕市场主体加力加效实施宏观政策,强化财政、货币、投资、消费、产业、区域等政策协同联动,形成合力。持续落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全力稳住经济大盘,稳定市场预期。
二是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落地。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增强各类所有制市场主体发展信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三是统筹推进实施《“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和劳动用工的制度环境以及政策体系。依托国家“双创”示范基地,深入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为返乡入乡创业园中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提供多渠道的政策支持,推动返乡入乡创业的高质量发展。
四是集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督促指导地方政府落实降低用水、用电、用气成本,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负。出台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保证金缓缴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实施社保费的“降、缓、返、补”政策,切实减轻各类市场主体负担。
五是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大力推广“信易贷”模式,有效推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实现量增、价降、面扩。
六是推动出台《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高效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施策释放消费潜力。助力消费端量大面广的个体工商户持续稳定经营。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千方百计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增强有效性。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实施《条例》,聚焦个体工商户发展中面临的突出困难,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具有针对性的配套政策措施,大力支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蔺丽爽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