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缴医保,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职工合法权益仍须保障!
日前,国家医保局、发改委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下称《通知》),部署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相关工作。
《通知》要求,满足条件的地区,自2022年7月起,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通知》明确,要切实加强基金管理,强化基金运行分析,管控运行风险,确保基金安全。
《通知》还指出,在当地政府主导下,由医疗保障、税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确定享受缓缴政策的企业范围,结合实际明确操作流程。加强部门协作,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
7月起,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保3个月
《通知》从5大方面对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做出部署:
一是对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政策;
二是确保缓缴期间参保人待遇应享尽享;
三是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
四是切实保障好相关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五是做好调度统计分析等工作,确保缓缴政策平稳实施。
《通知》提出,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自2022年7月起,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缓缴信息调度,将缓缴信息按月汇总并向上集中报送。要切实加强基金管理,强化基金运行分析,管控运行风险,确保基金安全。要建立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医疗保障、税务等部门要做好企业和职工参保缴费、企业缓缴等基础业务信息共享,强化部门工作协同。
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方面,《通知》要求,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无需提出缓缴申请即可享受缓缴单位缴费政策。在当地政府主导下,由医疗保障、税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确定享受缓缴政策的企业范围,结合实际明确操作流程,主动向社会公开。同时,加强部门协作,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
《通知》还在指出,要确保缓缴期间参保人待遇应享尽享,中小微企业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不影响该企业参保人就医正常报销医疗费用,确保基本医保报销水平保持稳定不降低。要切实保障好相关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缓缴期限内中小微企业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正常申报职工医保费信息,确保职工连续参保,个人权益连续记录。
职工统筹基金累计结余1.7万亿缓缴期间报销水平有保障
日前,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在吹风会上介绍,此项政策出台充分考虑了医保基金的承受能力。
据陈金甫介绍,2021年全国基本医保基金收入2.8万亿元,支出2.4万亿元。职工统筹基金累计结余1.7万亿元,全国绝大多数统筹地区可支付的月数都在6个月以上。因此,当前医保基金能够做到缓缴期间报销水平不降低,确保应保尽保、应享尽享、应报尽报、应结尽结。
人社部副部长李忠介绍,此前,我国已出台了阶段性缓缴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相关政策。通过扩大政策的实施范围,延长实施期限,加大稳岗支持力度,有利于缓解企业当期资金压力,帮助企业渡过暂时难关。
李忠进一步指出,针对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抗风险能力较弱、当前参保缴费压力较大的情况,人社部明确,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如果今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可以自愿暂缓缴费,未缴费月度可于明年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不影响今后退休待遇。
对于确保缓缴社保政策落地见效,陈金甫提出,要精准锁定中小微企业,有条件地实施缓缴三个月。在实施缓缴医保过程中,避免企业申报、部门审核,采取简化处理,免申即享。依托过大数据,通过后台的用人单位缴费识别,把绝大多数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都纳入政策享受范围。若出现遗漏,企业可以申请按政策给予处理。(郭博昊)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