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中国视协就演员景甜违法广告代言事件发声后,中国电影家协会9日29日在官方公众号发文指出,文艺工作者要把遵守法律法规作为不可逾越的底线,对所代言的商品和服务严格把关。
中国影协称,广告代言行为既有经济属性,也有社会文化属性,对社会公众具有引导和示范作用。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既伤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又失去了观众的信任,同时严重损害了文艺界的行业风气。
中国影协指出,身为公众人物,文艺工作者要珍惜自身声誉、重视观众口碑,在广告代言时把消费者的权益放在首位,把遵守法律法规作为不可逾越的底线,对所代言的商品和服务严格把关。
中国影协强调,文艺工作者应时刻牢记自身承担的社会责任和使命担当,认真践行《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和《文艺工作者广告代言自律公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循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修身守正、立心铸魂、心存敬畏、行有所止,自觉恪守广告代言行业规范,努力构建良好健康的广告生态环境,共同营造天朗气清的文艺生态。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演员景甜违法广告代言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722.12万元。
据官方通报,景甜在应知法律法规规定普通食品不得进行治疗、保健等功效宣传,且未经有效途径对代言商品有关功效进行核实的情况下,仍以自身名义和形象在广告中宣称代言商品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
28日,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谈及此事表示,明星代言不仅是个人私事,更是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甚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公众因信赖明星而选择其代言的商品,明星更应该秉持高度负责的态度合法合规参与广告代言,依据客观事实进行推荐,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商品和服务广告代言要进行风险评估、安全提醒,必须坚决抵制虚假代言。
中新经纬注意到,2021年1月16日,中国文联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文艺工作者广告代言自律公约》,该公约明确提到:广大文艺工作者要依据事实对所代言的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广告代言应进行风险评估、安全提醒,对社会公众负责。此外,要坚决抵制制作、代言和传播虚假、违法、违规、不健康广告行为。
(中新经纬APP)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