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社区团购已成为封控期间保障市民生活物资供应的重要方式,但在高压监管下,个别经营者仍然顶风作案,用短斤缺两、质价不符的团购商品来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对此,上海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持续加强对社区团购组织者、经营者的提醒告诫和行政指导,坚决加大对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从重从快严查严办。
连日来,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和主动巡查,上海又查处多起价格违法行为,今天再曝光一批违法经营者。
药房线上卖油涨价近一倍
近日有群众举报,反映上海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江湾店在某平台上存在高价销售食用油等生活物资的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时间会同公安部门启动联合调查。
经查,当事人在疫情封控期间,将某平台“益丰大药房江湾店”上的“多力葵花籽油5L”的销售价格大幅提高到150元/桶,而线下销售价格仅77元/桶。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点心团购套餐非餐厅“自产”
市场监管部门近日接到市民反映,称通过社区团购收到的套餐食品与之前微信群里的价格标签不相符。
经查,上海酥荟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点心套餐,价格标签注明128元的套餐包含其自有专属品牌面包、蛋糕、麻薯等。
但实际销售过程中,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当事人擅自变更了团购产品的品牌与品类,实际是其从第三方公司购入的其他品牌的产品,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价格法》相关规定,构成价格欺诈。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团购耙耙柑每箱都少一斤
市场监管部门近日接到市民举报线索后,对孟某位于闵行区莘松路的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检当事人在社区团购群中经营的耙耙柑、哈密瓜、芒果等水果。
其中,耙耙柑以180元/箱(10斤左右)进行价格公示,但执法人员现场对该批次库存耙耙柑进行称重,发现每箱重量都只有9斤左右。
当事人在社区团购群中标示商品的规格内容与实际不符,存在“短斤缺两”。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价格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价格欺诈。
市场监管部门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责令当事人将多收取的4266元退还给消费者,若在规定时限内未能退还的,予以没收,并处罚款21330元。
文/陈玺撼
编辑/朱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