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顺一机械加工厂因噪音超标被邻居王某举报,经调解,加工厂法定代表人张某与王某达成民事赔偿调解协议,张某支付给王某6500元补偿款。2021年12月,张某到派出所报案称以噪音超标扰民为由,其被王某举报受胁迫敲诈……
4月6日,旅顺口区检察院对这起民事争议赔偿调解协议引发的刑事申诉案举行入村公开听证。
张某是旅顺某机械加工厂法定代表人,工厂位于旅顺口区三涧堡街道李家沟村,与王某家有一墙之隔。由于工厂生产时的噪音问题导致两家矛盾冲突,王某因噪音超标扰民多次向区生态环境分局举报。
2018年,区环保局经检测后认定张某所办企业的噪音超标处以行政处罚,张某不服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支持行政处罚决定。2021年5月,王某为此再次举报噪音超标扰民,经区生态环境分局和李家沟村委会组织调解,张某与王某达成民事赔偿调解协议双方签字确认,且张某实际支付给王某6500元补偿款。
2021年12月,张某到区公安分局所辖派出所报案称以噪音超标扰民为由,其被王某举报受胁迫敲诈。当月,区公安分局经立案审查后,认定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申诉人对此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
3月28日,旅顺口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鑫钊作为首办检察官和包案领导,在充分审查侦查机关不予立案的案卷材料后,实地走访调查了案发地的村委会和张某所经营的机械加工厂,与涉案的相关人员核实和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经审查证据和事实后,于4月1日发布检察听证会公告,决定联合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区相关职能部门、村组织以及村民代表共同联动,公开释法说理,入村为群众共同答疑解惑,努力消除和化解邻里矛盾。
听证会上,依次听取了侦查机关、生态环境部门、村委会等代表的各自情况说明,申诉人张某和案件相关人王某就争议问题分别发言。经闭门会评议后,听证员发表评议意见一致认为本案是民事纠纷,不存在刑事犯罪,工厂噪音问题还需区生态环境分局调查监测。旅顺口区检察院经审查卷宗、核实证据以及组织公开听证后,采纳听证员意见,认定本案无犯罪事实,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正确,王某与张某协议属于双方自愿行为,张某申诉理由不成立。对于张某经营的加工厂噪音扰民问题,若相关行政部门不依法履职,将根据噪音问题情况,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