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乡未按要求报备、未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擅自营业……连日来,河南公布了多起涉疫违法案件,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疫情传播严重危险的予以处理。
3月以来河南发生的此轮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波及郑州、周口、焦作等十多个地市。河南省卫健委消息,4月5日0—24时,河南省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3例,无新增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2020年1月21日至2022年4月5日24时,河南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838例(本土2629例、境外输入209例),现有住院病例107例(本土96例,境外输入11例)。
记者梳理发现,自本轮疫情发生后,河南不断推出新的防控举措,其中加大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打击力度。在公布的10多起涉疫案件中,包含返乡未按要求报备和隔离、未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等。其中,未按要求报备的案件居多。
4月5日,太康县官方通报了6起涉疫违法案件的处理情况;4月4日,武陟县对3人提级管控,实行集中隔离,隔离期间一切费用自理;4月3日,温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公布了9名返温人员未按规定履行报备手续,故该9人不能享受隔离费用免除政策,隔离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个人承担;4月2日,郑州官方公布,3月30日郑市出现的一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因未主动向社区报备,未落实七日内不聚餐、不聚会的防疫政策,且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出餐饮店、足浴店、超市等公共场所不按规定扫码登记,造成疫情传播,目前已被新郑警方立案侦查。
在加大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处理力度的同时,在疫情防控入法方面,河南也有新的动作。3月29日,《河南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规定(草案)》提请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市人民检察院、郑州市公安局联合发出《关于依法严惩违反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对拒不扫码登记、疫情防控期间不按规定戴口罩、拒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刻意隐瞒行程、单位或市场主体不履行疫情防控责任等行为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文/杨大勇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