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日前表示,拟推出七大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的措施,从拓渠道、增需求、防风险等多维度破解民营企业债券“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增强债券市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质效。
受多重因素影响,当前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增多,亟需多方面的政策扶持。其中,拓宽融资渠道,解决民营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现金流问题,尤为迫切。
从证监会拟推出的具体举措看,拓渠道,就是推进债券产品多样化建设、积极探索缓解民营企业流动性压力支持工具、便利回购融资机制等。比如,推出科创债,优先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民企融资需求。增需求,就是优化融资服务机制,提高融资效率,适度降低债券融资市场门槛,加大对民营企业直接融资的支持力度。比如,推动更多符合要求的优质民营企业纳入知名成熟发行人名单,发挥市场化增信作用,鼓励市场机构、政策性机构通过创设信用保护工具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提供增信支持,健全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等。
在落实好上述政策措施的同时,进一步拓宽民企融资途径,还需发挥各方合力,打出“组合拳”,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并重,提升金融服务民企的质效。
直接融资方面,要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积极作用。支持优质民企利用资本市场全面注册制改革机遇发展壮大;发挥新三板和北交所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主阵地作用,扩大市场对创新型中小企业覆盖面;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多普惠性金融服务,积极发展创业投资基金,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赋能民营企业成长。同时,积极支持企业依托应收(供应链)账款、融资租赁、小额贷款等基础资产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直接面向产业链上下游民营企业,协助其拓展融资渠道等。
间接融资方面,应继续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减费让利力度。引导商业银行扩大面向民企发展的信贷业务,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改进信贷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充分发挥金融科技的作用,加快金融产品的创新步伐,为民营企业量身定做金融产品,在帮扶民企发展的过程中发掘自身增长的新“蓝海”。
金融机构要直面银企信息不对称难点,把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和培育民营企业信用制度结合起来,逐步完善民营企业征信系统和信用评价体系,理顺银企信用关系。
做好支持民企发展这篇大文章,离不开制度扶持和政策呵护。对于民营资本投资热情较高的领域,应制定清晰明确的产业发展政策,设置好“红绿灯”,最大限度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稳定预期。同时,要进一步完善适应民企发展需要的多元化融资模式,为其融资创造更多便利条件。
文/金观平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