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到工钱,我不活了,我要跳下来……”近日,绍兴越城区公安分局产业园区派出所接到多次报警:有一男子爬到了桥墩盖梁上,扬言要跳下来。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消防、120等先后赶到现场。男子田某正站在10多米高的盖梁边缘,因为脚下都是钢筋,周边也没有可以攀附的平台,民警和消防队员一时无法靠近。
“你们不要过来,今天拿不到七万二,我就跳下去。”面对众人的劝阻,田某始终听不进去,口中一直喊着“给钱”。看到田某在上面不肯消停,田某妹夫黄某一脸担忧,向民警道出了田某这样做的原因。
原来,田某和妹夫黄某等3人是从外地赶到绍兴这个工地干活的,因为工程迟迟不开工,这段时间田某等人只能做点工。当晚田某喝了点小酒,和亲戚拉家常,觉得他们来了已有20多天,但只做了六七天点工,没赚到多少钱,便萌生想把钱结了回家的想法。
当晚,田某和包工头尹某商量工钱结算一事,田某认为尹某不仅应支付这几天的工钱,还要补贴路费等,提出每人结8000元工资,对此尹某不答应。一看协商不成,脾气暴躁的田某便顺着安全梯爬到了桥墩盖梁上,扬言要跳下来。
很快,工程负责人也来了,一看田某竟以性命相要挟,该负责人答应田某以8000元一人付清工钱。
一看用威胁手段把事情闹大,老板居然妥协了,田某竟狮子大开口,继续威胁工程负责人,将工钱提高到2.4万元一人才肯下来。
“好好好,你下来,我把钱打给你。”眼看怎么劝都劝不下来,工程负责人只好答应,并把7.2万元打给了黄某。田某要求黄某把钱打给自己,自己看到钱才下来。于是,黄某给田某打了4万元,直到手机提示转账限额了,田某才罢休。当晚11点多,田某终于从桥墩上爬了下来,被民警带回了派出所。
要回自己应得的工钱,这样的主张本是合情合理,但被田某这么一闹,性质就变了。
田某的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浪费了大量公共资源。最终,田某、黄某退还了这7.2万元,工程负责人给3人结算了应得的工资。
目前,田某因涉嫌敲诈勒索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编辑/孙政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