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交警开展集中行动 劝导电动车骑手戴头盔
南国早报 2021-08-12 23:20

8月11日起,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桂林市城区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集中劝导整治行动。当日,桂林交警在市区设置12个劝导整治点,共劝导不戴安全头盔行为655人次;查处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共398起。

未戴头盔骑手签下承诺书

当日上午10时左右,记者在桂林市七星区三里店十字路口劝导整治点看到,一名未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骑手被交警拦下。经查验,该男子无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就其未戴头盔的行为进行了教育劝导。

在这名骑手签下《自觉佩戴头盔承诺书》后,交警将一个安全头盔赠送给他。

整治行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据了解,此次整治行动分两个阶段进行,8月11日至8月31日,为全市集中劝导整治阶段;9月1日后,为常态化劝导整治阶段。整治期间,对不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警予以拦停,检查其是否有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教育劝导其戴安全头盔;如果随车没有携带安全头盔的,当事人签署《自觉佩戴头盔承诺书》,并将当事人的各项信息记录在非机动车检查登记系统里。

对于被拦查当事人属二次不戴安全头盔的,交警在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后,将监督其在学习教育点抄写法规、保证书;当事人配合交警劝导、维护交通秩序20分钟;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自觉佩戴安全头盔,文明参与交通”的信息,并集赞20个以上。

骑共享电动车也需戴头盔

桂林交警提醒市民,骑共享电动车也需戴安全头盔。共享电动车头盔的配备属于企业行为,下一步,桂林公安交警部门将督促桂林共享电动车企业收回路面无牌共享电动自行车。同时要求企业为已完成上牌的共享电动自行车配备好安全头盔,并做好头盔损耗量准备,如有头盔损坏或遗失要及时进行补充。

编辑/孙政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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