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中国银保监会对公布了民生银行、浦发银行、交通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的行政处罚信息,四家银行均收到4000万元以上的罚单,其中民生银行罚款金额最大,高达11450万元。处罚信息显示,民生银行存在31条违法违规事实,其中16条都与理财业务有关。
银保监会表示,检查发现,民生银行、浦发银行、交通银行在同业、理财、委托贷款等业务中分别或同时存在以下问题:内控管理不完善,业务制度不健全,前期检查发现的部分违法违规行为整改不到位,甚至屡查屡犯;风险隔离不到位,理财产品之间、理财产品与自营业务之间的不当交易仍时有发生;产品管理不规范,未完全执行“穿透式管理”要求,部分理财产品未准确登记、报告和披露底层资产信息;资金投向不合规,为房地产市场或地方政府违规提供融资的情形依然存在等。
根据银保监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民生银行存在三十一条违法违规事实:一、监管发现问题屡查屡犯;二、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三、对责任人员的责任认定和问责不到位;四、内部制度管理不足,个别制度与监管要求冲突;五、配合现场检查不力;六、信息系统管控有效性不足;七、未向监管部门真实反映业务数据;八、未严格执行理财投资合作机构名单制管理;九、理财业务整改转型不符合监管要求;十、违规调整理财产品收益;十一、理财产品收益兑付不合规;十二、违规调节理财业务利润;十三、使用内部账户截留理财产品浮动管理费收入和承接风险资产;十四、理财产品间相互交易资产调节收益;十五、理财产品未实现账实相符、单独托管;十六、理财产品投资清单未反映真实情况,合格投资者认定不审慎;十七、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投资杠杆水平超标;十八、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市值比例超标;十九、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流动性资产持有比例不达标;二十、理财产品信息登记不规范;二十一、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规范;二十二、理财产品托管不尽职;二十三、违规开展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二十四、同业业务未实行专营部门制;二十五、同业业务交易对手管理不健全;二十六、同业业务统一授信管理不到位;二十七、违规将转贴现票据转为投资资产,未真实反映票据规模;二十八、会计核算不规范;二十九、发行虚假结构性存款产品;三十、未对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对应资产计提资本;三十一、委托贷款委托人资质审查不审慎。
不难看出,其中第八至第二十三条这16项违规行为都与理财业务有关。
今日,民生银行回应称, 银保监会处罚相关事项源自2019年银保监会对民生银行此前年度的业务专项检查。目前已按照检查意见落实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下一步将继续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行、依法合规经营,不断提升风险合规管理水平。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程婕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