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亲兄弟夜逮螃蟹电鱼为母治骨折?涉嫌非法捕捞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红星新闻 2020-11-07 14:41

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长江流域的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四川省乐山市多部门也联合发布通告,该市天然水域10年全面禁捕。11月2日,当地警方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案,抓获2名违法犯罪人员。

据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棉竹派出所所长李继林介绍,11月2日21时许,接群众举报,在悦来镇荔枝湾村附近两河口处有人电鱼。接警后,民警迅速与农业部门取得联系,并立即带领3名警力赶往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警脱下警服着便装,假扮村民沿河进行搜索,经过半小时的搜索,发现河边有异样灯光。走近后,看见两名“全副武装”的男子,其中一名男子头戴矿井灯、背着蓄电池,另外一名男子一手提着塑料桶、一手拿着电鱼杆。

随后,李继林控制住拿电鱼杆男子,同时其余两名警力协同农业执法人员将另外一人控制。在现场,收缴电鱼工具1套,缴获小鱼238条、螃蟹4只。

经审讯,嫌疑人罗某均和罗某兵为亲兄弟,乐山井研人。两人交代称,由于其母亲腰间盘粉碎性骨折,半瘫痪状态,听别人说吃土螃蟹对骨折有帮助,便携带工具到事发地逮螃蟹和电鱼,被逮个正着。经过法制宣传教育,两人对其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11月6日,红星新闻记者在棉竹派出所见到两兄弟时,他们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现在母亲也知道我们的事了,她大骂了我们。”哥哥罗某均低着头说,最初并不知道全面禁捕期,没想到犯了法,希望其他人都引以为戒,多学法、守好法。考虑到两人的违法情节及家庭实际情况,目前公安机关对涉嫌非法捕捞罪的两人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乐山市多部门联合发布通告,2020年10月1日零时起,乐山全市所有天然水域实行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禁止在天然水域开展除娱乐性垂钓外的一切捕捞活动,娱乐性垂钓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其中,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鱼类繁殖季节,禁止娱乐性垂钓。

编辑/朱健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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