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的锡林郭勒草原,天空明净,空阔辽远,牧草金黄。内蒙古自治区马背上的文物保护队队员们正在各文物点巡查着。
2011年,针对内蒙古草原地广人稀、文物古迹、古墓葬、古代长城遗址分布分散,保护管理困难的实际,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文化文物部门,在锡林郭勒盟基层苏木、嘎查党委和干部、群众的大力支持下,组建了马背文物保护队,近10年来,形成一套适于在草原牧区普及的群防群保、切实可行的文物保护体系。
马背文物保护队的队员们在从事牧业生产的同时,在田野文物和古墓葬分布比较密集的草原区进行文物安全保护、巡查和文物保护宣传。文物保护队的马匹是牧民的,锡盟文体局为文物保护队员配备棉大衣、雨衣、袖章、手电筒、背包、望远镜等。根据各地区运行情况,逐步为条件成熟的马背文物保护队配备马匹、摩托车等。对确定的文物保护队员实行聘任制,每年进行年终考评,对文物保护工作尽职尽责的文物保护队员给予留任,对举报破坏、盗窃文物的文物保护队员给予奖励。
马背文物保护队
马背文物保护队以流动的形式直接参与文物保护和宣传,让人人保护文物的理念深入人心。锡盟文体局(文物局)、各旗县市(区)文物保护管理所都设有专门的报警电话,文物保护队员和上级文物保护部门都有密切的联系,保证了各类信息的畅通无阻,随时掌握情况,及时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长城资源丰富,在全国占有着重要的地位,区内长城有7570公里,现存战国赵、战国燕、战国秦、秦代、西汉、东汉、北魏、北宋、西夏、金代、明代等时期的长城,分布于全区12个盟市、76个旗,日常保护管理工作繁重。内蒙古自治区积极推广马背文物保护队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建立落实长城保护员制度,加强了长城的日常巡查、看护。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文物保护、长城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支持鼓励农牧民参与到文物保护队中,提高马背文物保护队巡查力量,将马背文物保护队密切同“草原110”、边防部队进行有机配合,互通信息,形成合力,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2015年10月,内蒙古阿拉善盟文物局结合当地牧民在大漠深处饲养万峰骆驼的实际情况,在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阿拉善盟文物局、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阿拉善左旗文化旅游局和文物管理局的大力支持下,成立了由基层牧民参加的“驼峰文物保护队”。基层队员来自8个苏木,共有31名牧民组成,负责保护、宣传、巡查阿拉善左旗境内的明代长城、汉代古墓、西夏石窟寺等100余处重点文物。
驼峰文物保护队
驼峰文物保护队实行联防制,各队员之间可以互相电话联系,并且建立巡查档案备考;采取考核聘任责任制,对各个文物看护点巡查;分工合作到人,文物局对每人进行考核,对工作努力的牧民进行奖励,并对看护人员予以补贴。
驼峰文物保护队成立以来,各苏木、镇共组织巡查558人次,对阿拉善左旗境内的各时期长城、岩画群等100余处烽燧、城障址及各类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巡查。据统计,驼峰文物保护队阻止企业在烽火台所在山体进行探矿作业4次,反映烽火台附近设立通讯信号塔1次,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文物破坏案件。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文物安全巡查、巡护工作能力,今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为全区103个旗县(市、区)文物管理单位各配发1台文物安全巡查、巡护无人机,并配套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安全巡查、巡护无人机使用管理办法》,对无人机使用、管理以及按月上报巡查视频、图像记录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今年9月举办的全区文物安全培训班上,专业培训老师对学员们进行了无人机使用培训和田野试飞。无人机的配发大大激发了基层文物工作者的文物保护工作热情和责任意识,一致反映,无人机配发及时实用。
据介绍,无人机配发第二天,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文物管理人员利用无人机巡查古城遗址时现场抓获了破坏遗址的违法人员,并交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无人机以其灵活便捷的优势被应用于文物保护工作中,不仅节约了文物巡查、巡护时间,而且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第一时间进行制止和锁定违法犯罪证据,同时,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田野文物进行有效的监控,为文物的保护监测提供长期的数据参考,有效的提升了田野文物的管理能力和水平。”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文/徐秀丽
来源:国家文物局
编辑/韩世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