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北省宜昌市生态环境局8日消息,该市日前印发《宜昌市长江、清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市长江、清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并探索制定配套方案。
宜昌地处长江中上游结合部,是三峡工程和葛洲坝工程所在地,也是长江流域生态敏感区。长江干流流经宜昌232公里,占湖北省长江干流岸线总长的近四分之一。长江支流清江全长423公里,流域地跨恩施、宜昌两地10个县市,被称为土家族的“母亲河”。宜昌积极推进长江及主要支流沿线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配合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了长江、清江无人机航测;配合生态环境部对前期无人机航测发现的长江、清江宜昌段1067个疑似排污口进行了人工核查。
据介绍,该方案从工作目标、责任分工、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对全市长江、清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并按照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行业管理部门监督指导、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的要求,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确保责有人负、事有人管。
同时,方案结合宜昌市实际情况,按照“尊重事实、因地制宜、达标排放”原则,制定取缔、整治、规范等标准,做到“取缔一批、整改一批、规范一批”,即取缔污水管网覆盖范围的所有排污口,取缔违法违规设置的排污口,取缔经限期整治仍不能达标排放的排污口;限期整治不能达标排放及审批手续不全的排污口;规范需保留的排污口,建立“一口一档”,统一标牌、二维码,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
下一步,宜昌市将扎实开展入河排污口分类、监测、溯源、整治等重点工作,打通岸上和水里,严格管控向环境水体排放废水的各类排污口,实现“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的全过程监督管理,通过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切实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文/郭晓莹 王晶晶
编辑/董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