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晚间,江苏盐城东台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通报称,2020年8月4日沈海高速公路东台市富安段一辆货车被追尾,车上装载的冷冻猪肉散落遭部分村民捡拾,备受社会舆论关注。公安机关经过调查,现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
2020年8月4日4时50分许,邱某某驾驶鲁K7****重型厢式货车拉载冷冻猪肉,沿沈海高速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1090KM处被后车追尾,导致部分冷冻猪肉散落到高速公路及高架桥下的农村道路上 。
2020年8月4日凌晨5时5分许,邱某某拨打122应急救援电话,称其驾驶车辆在沈海高过公路发生交通事故。8月7日11时40分许邱某某到东台市公安局富安派出所报警,称4日发生交通事故后,散落在高架桥下的部分冷冻猪肉被当地村民捡走,原以为保险公司对货损全额赔偿,故当时并未报警,但保险公司不见原物不予赔偿,请求公安机关帮助查找追回。
8月7日中午接到报警后,东台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调查,实地走访群众4000余人,查询车辆700余辆,调取查看视频监控320余小时,基本事实已经查清。
经查,交通事故发生后,5时4分许,当地村干部召集现场2名环卫工人将散落在高架桥下的部分冷冻猪肉捡拾归拢,同时向司机喊话要求到场清点看管货物,邱某某因未听懂其方言而未予理会。5时14分许,江苏东部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清障队到达现场,将邱某某车厢内和散落在高速公路上的货物进行清理并驳载保存。5时40分许,路过村民不断增多并出现捡拾现象,其中村民丁某某、许某某等人不听司机、村干部和环卫工人的制止,哄抢了散落的部分冷冻猪肉。
现查明,货车共装载冷冻猪肉400箱,每箱25公斤,计1万公斤。交通事故发生后,有155箱3875公斤仍在车厢内,被当场转移并保存;散落在高速路面被清理的约1800公斤;散落在高架桥下被村民捡拾的,公安机关会同地方党委政府宣传动员,村民主动上交、退还3200公斤;散落在高架桥下田间水塘致损毁、变质等损耗的1000余公斤。
根据调查查明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丁某某、许某某等人的行为构成哄抢公私财物。公安机关已依法对丁某某、许某某等5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对其余参与的村民进行法制教育。货主已与保险公司达成理赔协议
警方呼吁,广大群众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弘扬传统美德,共同营造良好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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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卓雅
编辑/董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