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南京警方通报了一名女子在未点外卖情况下,被外卖员强行送餐,并准确说出姓名一事。警方表示,事件涉及两个外卖平台的两名外卖员,其中一名捏造“客户主动摸我手”的虚假信息,并将报警人隐私信息给另一名外卖员,该外卖员已被行政拘留。另一名实施了点餐送餐的行为,也被警方批评教育,被通报给外卖平台。
事件:未点外卖被送到家里
5月20日下午,一网友称自己的女朋友的信息可能被外卖员泄露,并被强行点了一份外卖。
网友表示,刚才有个外卖员送了一份外卖到家里,但是自己并没有点那份外卖。我们点了两份别的外卖,所以以为这份可以外卖是我们自己点的,但其实只有这单不是。名字写的是我女朋友的名字,地址是我们房子的地址,在南京江宁区,但是号码不是我们的,那个外卖员谎称是一个二十多岁的男的接电话,说要送给我们。平台是美团。
网友怀疑,自己的隐私被泄露。他说,该外卖员知道我女朋友全名,一敲门就问是不是姓X,我们说是,但是手机号不是这个,那个男的就说“是不是叫XXX,如果是的话就是你的餐”,按理说应该不知道姓名,单子上也只写了X女士,他是怎么知道全名的?
他们随后给商家打电话,商家说是一个男的亲自来店里拿的外卖,还让本来接这单的骑手不要过来,点送达就可以了。然后这个男的亲自把外卖送到我们家里,并撒谎是别人点的外卖,他只是骑手(但其实就是他自己点的外卖)。
网友怀疑,这个人是为了入室强奸或者抢劫来采点,可能本来以为家里只有我女朋友一个人(大部分情况下是她一个人拿外卖),结果发现我们是两个人一起住才没有下手,直接走了。我们根本不认识这个人,我女朋友也从来不跟男的有过交往,我也没有。
后来网友又打给商家,商家说查到这个人确实是美团骑手,在他们店里接过单,也就是说:这个美团骑手自己点了一份给我们的外卖,并且让原骑手不要来接,自己把单送到我们家里。
网友表示,更诡异的是,这个人点的外卖,是模仿我女朋友5月2日在饿了么平台点的单,几乎一模一样,5月2日我女朋友在饿了么点了一份千里香馄饨+鸡汁汤包+矿泉水(但是是在别的店点的),今天送来的外卖是美团上点的另一家店的外卖,餐品也是千里香馄饨+鸡汁汤包。
警方回应:系两名外卖员共同所为,泄露信息者已被拘留
南京江宁警方晚间回应表示,5月20日14时需,某外卖平台骑手徐某,在为报警人正常送外卖时,因外卖袋子缠在手腕上一时难以取下,报警人帮助徐某取下外卖时,双方手部发生接触。
徐某送完该外卖后,遇到另一外卖的一名骑手周某,徐某向周某吹嘘说:“今天有个客户对我特别主动,还主动摸我的手。”周某信以为真,遂向徐某询问该客户相关信息。徐某将自己手机外卖平台上,报警人的姓名及住址提供给周某观看,周某使用手机拍下报警人完整姓名及详细住址。
随后,周某使用外卖平台以自己的手机号及报警人的姓名和住址,在报警人住址附近的一家食品店下单了一份外卖。周某在外卖平台正常派单的骑手到达该食品店前,以客户身份在食品店取餐,称该外卖为自己所点。自行取走了该外卖。周某根据徐某提供的报警人住址信息,将该外卖送到了报警人住址。报警人称自己未点过该外卖。
在此过程中,周某和报警人未发生肢体接触,周某未对报警人提出其他要求,周某未进入报警人住处。外卖食品未发现异常。
而在报警人在微博发帖后,周某再次来到报警人住处,称自己未对报警人实施侵害,并向报警人出示身份证。
对此,经警方调查,在此事件中,徐某捏造所谓“客户主动摸我手”的虚假信息,散步报警人隐私信息给周某,是造成此次事件的主要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警方决定对徐某给予行政拘留处罚。、周某则因对徐某捏造的虚假信息信以为真,实施了点餐送餐的行为,虽在整个过程中其言行尚未构成违法犯罪,但其行为明显不当,有违社会公序良俗,警方决定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要求其写下保证书,并将其行为通报相关外卖平台。
警方认为,整起事件中,报警人在遭遇以上事件后,因对信息泄露、不明人员上门所引起的“犯罪可能”进行了主观推测,虽有夸大但并未超出群众的安全认知范围。随着警方对此事件调查的深入,发现整起事件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暴露了一些需要全社会关注的安全隐患。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温婧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