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随城管,逃避执法,暴力抗法……11月15日,柳州市鱼峰城管在西江路查处占道经营时,遭遇恶性暴力抗法事件,导致7名城管队员受伤。
当日下午5时许,鱼峰城管屏山中队队员巡查发现,水南路下穿通道人行道上有3名男女在摆卖木菠萝,四五个泡沫箱摆成一排,几乎将并不宽的人行道占满。
这些摊主已不是第一次被查处,又见到城管,情绪十分激动,不断辱骂并动手将执法人员的臂章扯下。其中一名男子还拿出水果刀面向队员挥舞,被几名队员控制住;而一同摆卖的一名女子,则生气地将秤和一些杂物从路面扔到下穿通道内,给过往车辆造成极大威胁,并拒绝在查扣单上签字;还有一名男子甚至对执法人员出言威胁。三人将散落在地的水果、箱子踩碎泄愤后,离开现场。执法人员只好拿来扫把,将一片狼藉的路面清扫干净。
执法车驶离不久,车上队员从后视镜中注意到,有两名骑电动车的男子似乎在尾随他们,根据衣着外貌特征,基本可确定就是之前在水南路被查处的两名摊主。
原来,这两名男子在西江路凤起新都小区路口还有“第二经营点”,该路段也是执法人员当日要整治的目标,那两名男子一路尾随,看到执法人员往西江路方向走,于是便立即抢先赶到现场,和现场两名“同事”一起将“连锁摊位”的木菠萝抢先搬入花圃,营造未占用人行道摆卖的假象。执法人员上前依法将其物品暂扣。
此时,一名男子恼羞成怒,不断拉扯阻碍执法,用脚踢泡沫箱并将其中一名队员手部踢伤。其他队员见状立即上前进行阻止。另外3名男子也不服气,纷纷上前阻挠和推搡,造成7名队员不同程度受伤,其中一名队员手指被掰骨折。
现场紧张的气氛,引发不少路人围观。为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队员边报警边对围观群众进行解释和劝离。随后,辖区派出所民警赶来将4名男子带走调查。
经查,4名男子的其中一人因抗法情节轻微,被民警批评教育后已自行离开。另外3名男子韦某毅、乔某强和韦某继,阻碍城管队员执法,并造成多名城管队员受伤的情况属实。警方依法对韦某继处以行政拘留5日;对韦某毅、乔某强处以行政拘留10日,随后依法送达柳州市第二拘留所执行。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