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上午,杭州中院一审开庭审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原告马某不服杭州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将杭州市政府告上法庭。该案由院长斯金锦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审理,庭审辩论结束后组织双方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合意,原告当庭申请撤回起诉。
马某诉杭州市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一案,系马某向杭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核定其养老金的法律依据,杭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作出告知后,马某不服,遂向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经审查后认为不属于行政复议受理范围,作出驳回复议申请决定。马某不服该行政复议决定,向杭州中院提起行政诉讼。
该案由院长斯金锦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审理。杭州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戴建平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60名市人大代表和200余名具有行政执法权的有关市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等到场旁听庭审。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围绕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
戴建平常务副市长在最后陈述中表示,本案的实质争议是有关退休待遇享受问题。这个争议的发生,说明相关单位的工作还存在不仔细、不到位的地方,值得我们深入反思,举一反三,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端正工作作风。借用今天的庭审,我们上了一次很好的依法行政现场教育课。老百姓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和监督,既是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也能对我们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各级领导干部应高度重视出庭应诉工作,增进与行政相对人的沟通交流,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政府服务效率。
为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法庭征询当事人同意,在庭审辩论结束后组织双方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合意,原告当庭申请撤回起诉。合议庭经合议后,当庭裁定准予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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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月朦
编辑/董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