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昵称为“暖暖家”的壹粉李女士通过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情报站反映,她所租的房子在夜半无人的情况下突发水管爆裂,物业虽及时关停了阀门,但屋里储存的货物被水泡了一夜,损失惨重。
租户
厨房水管半夜爆了
李女士介绍,自己是一位淘宝卖家,主要卖布艺、相框、瓦罐等艺术品。为方便储货发货,她在济南万象新天小区一栋居民楼的26层租了间房。平时白天在出租屋里打包发货,到了晚上再离开。今年6月14日,李女士像往常一样,在完成工作后离开出租屋,走时屋内一切正常。
但次日早上7时左右,房主突然告知她,凌晨2点左右出租屋厨房里的水管突发爆裂,屋内漏水。李女士立马赶到了出租屋,发现屋里已经一片汪洋。满屋的自来水不仅泡坏了堆放的货物,还渗到了楼下居民家中。
李女士回忆,“水都能到脚腕子了,积水大概得有近20厘米。我一进去就想‘完了’,货都是纸箱子装的,货架上的没啥事儿,但是地上的全都泡了。损失估计有五千元吧。”李女士说,从2点到早上7点,水积了好几个小时,23楼到25楼厨房的墙皮都有不同程度的损伤,其中25楼墙壁最严重。“物业为什么不在当晚就联系到业主清理积水?”李女士认为,她虽然不要求物业赔偿,但是物业做法欠妥,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损失。
房东
正在协商处理赔偿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房东孙先生。他说,水管使用了近两年,不知道是老化还是水压太大导致了断裂。据邻居们称,当时25楼的住户先发现了漏水,联系了物业。物业24小时值班室的工作人员前来关闭了水阀,但没有联系到房东。楼上的其他居民也曾尝试拨打119求助,企图破门进入,但因按规定也要经过业主的同意和授权,因此作罢。
“物业值班室在夜间竟然不能联系到业主,他们的应急预案有问题。”孙先生强调。至于漏水造成的损失,孙先生表示与邻居、租户正多方协商处理赔偿问题。
物业
只负责公共区域管理
6日上午,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和租户李女士来到小区的物业服务中心了解情况。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说,“我们没有什么过错。楼下发现有水后,安保及时过去了,关闭了水阀,从源头上制止了漏水,第二天还派了两台抽水机帮忙,我们已经做到分内的工作。”
李女士认为,只关闭水阀是不够的。当她再次质疑物业延迟通知业主的问题时,该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物业管理合约中的条款,物业公司只负责公共区域的管理,室内的厨房水管由业主自己负责,李女士应找房东协商赔偿。
记者进一步了解到,业主联系方式由物业管家保留,值班人员没有,因此当晚未能成功联系到业主。物业管家表示,“按照规定,我是8小时工作制,半夜不属于工作时间。业主对物业公司的应急预案和制度有意见或建议,可以随时反馈。”
对于此说法,有业主认为,物业管理合规但不合情。“物业管家8小时工作制无可厚非,但物业制度有缺陷,夜间值班室和管家工作衔接不能脱节。”
律师
取决于相关合同条规
对于此事,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律师沈卫杰表示,如果承租人李女士和房东在租赁协议中未约定承租人具有修缮的义务,且水管的爆裂非李女士的原因造成,那么房屋的产权人即房东应当承担李女士的损失。
同时,李女士虽未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李女士每月按时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管理费,双方形成事实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应当为涉案房屋的正常使用提供及时、充分的物业管理服务。但具体本案的责任划分还应当结合房屋租赁协议和房屋产权人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中的条款来认定。
编辑/王浩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