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期满,男子乘车回家途中再次行窃,被抓后辩称“以为东西没人要”。7月20日,记者从长沙铁路公安处了解到,这么再次犯案的男子已被移交至重庆西站派出所刑事拘留。
7月18日早上7时许,从深圳开往成都东的K486次列车运行至怀化至贵阳区间时,一位3号车厢26号座位的乘客孙某找到乘警报警,称自己一觉醒来,发现前一晚放在座位下的红色塑料袋不翼而飞,袋内有一台价值200余元的便携式音响。
接警后,乘警立即调取案发车厢视频监控,发现一名身着浅色短袖衬衣,黑色七分裤的中年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在走访周边旅客时,同在3号车厢的另一名男性乘客向乘警举报称,自己亲眼看见一名中年男子拿走了座位下的红色塑料袋后去往4号车厢。该男子表示,自己愿意配合乘警,一同指认这位男子。
在5号车厢,乘警在这名热心乘客的指认下,很快就找到了监控中具有重大嫌疑的男子刘某。此时,刘某正在喝啤酒,并警告民警,自己已经喝醉,让民警不要打扰自己,更不要动自己的行李。半分钟后,民警当场从其携带的提包中,找出了孙某被盗的便携式音响和一台白色OPPO手机。
然而,当民警询问该手机的号码时,刘某却支支吾吾,无法说出。乘警当即判断,该手机很有可能也是刘某盗取的,于是立即通知列车员通过广播寻找失主,并回拨手机中的未接电话,确认并成功找到了失主谢某。据谢某称,凌晨时分,他坐在5号、6号车厢连接处睡觉,手机用塑料袋包着放在身边,醒来后却发现手机已经被盗。
经身份核查,男子刘某,50岁,贵州省六盘水人,其购买了17日从韶关回贵州的K486次列车2车厢26号座位车票,准备返回老家。随后,民警将嫌疑人刘某带至餐车进行初步盘问。
面对民警,刘某先是辩称自己在广东打工,因家中有事向老板请假回家,却因老板没给钱走投无路才盗窃。然而,民警却从其包内发现了一张《解除拘留证明书》,显示其7月1日因盗窃、损毁公共设施,被韶关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日处罚,刚于2019年7月16日期限届满。眼看身份被戳穿,刘某竟又理直气壮地辩称,“东西都是我捡的,我以为没人要”。直至民警表示,其盗窃过程已经被监控完整记录下来,刘某才承认了自己的盗窃行为。
目前,嫌疑人刘某已被移交重庆西站派出所并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叶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