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关于汽车领域,《实施方案》针对新能源汽车、汽车消费环境、二手车市场等方面进行了系统性优化。内容包括提出逐步放宽广州、深圳两地汽车摇号和竞拍指标;扩大准购规模,且其他地市不得再出台汽车限购规定;珠三角区域内允许互迁,在一定过渡期内用车排放限值可执行国五标准。
除放宽汽车限购之外,广东省此次出台的《实施方案》还提出加强汽车销售、维修保养及配件行业监管,普遍建立汽车销售收费公示制度。针对新能源汽车消费,提出重点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并对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城市新建公共停车场、社区等充电设施的建设作出明确要求。
在二手车市场,《实施方案》提出完善二手车消费市场,简化二手车交易手续,交易所在地可直接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推进全省机动车转籍档案资料电子化转递;珠三角区域内互迁的在用车排放限值在一定过渡期可执行国五标准。
《实施方案》涉及汽车的相关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在广东省《实施方案》出台前,多个国家部委已从诸多角度提出了对汽车消费的提振措施。
今年4月,国家发改委发布《推动汽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消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19-2020年)(征求意见稿)》,面向全国各省市征求放宽汽车限购、促销汽车消费的意见。在该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要在已经限购的城市,2019年和2020年车牌指标数量在2018年基础上增加50%和100%。
与此同时,在交通部出台《城市公共交通“十三五”发展纲要》中也明确提出,谨慎采取机动车限购、限行的两限政策,避免两限政策常态化;已经实行的城市,适时研究建立必要的配套政策或替代措施。
目前,全国共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杭州、贵阳共计7座城市在执行汽车限购政策。其中北京、贵阳为无常摇号分配,上海为有偿拍卖分配,其他城市均为无常摇号与有偿拍卖相结合的方式。
而本次广东省发布文件放宽汽车限购正切合国家政策要求,意味着地方政府已在实施层面开始跟进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