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以法治力量保障学位质量
人民日报 2024-05-28 10:45

前不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经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学位法取代了自1981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从法律位阶上加强了对学位的规范管理,助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学位法的通过和施行,将进一步完善学位管理体制,有利于促进高等教育改革发展。40多年前,我国初步建立学位制度,对加快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起到积极推动和保障作用。如今,学位法从工作体制、授予资格、授予条件、授予程序、质量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学位条例相比,相关规定增加了25条,变得更加细致完善。比如,学位法明确,学位包括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等类型。这是本次立法的一项重大突破,是加快培养多样化高层次人才的顶层设计,也是对30余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践探索的经验总结。

学位问题,事关各类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规范管理学位,归根到底是为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位法在第一条明确提出“保障学位质量”,并设专章作出细化规定,全面构建学位质量保障体系。从“教”的层面明确导师的条件、职责,要求配备品行良好、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者较强实践能力的指导教师,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从“学”的层面要求学位申请人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学术不端等情形的,不授予学位或者撤销学位……学位法回应社会关切,划底线、严要求,有助于挤出学位“水分”,更好营造尊重原创、追求卓越的学术风气,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与此同时,学位法进一步规范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点自主审核制度,强调授予和撤销学位的程序正义。前者对于保障和扩大学位授予单位自主权,进一步激发办学活力具有重要意义,后者则有助于更好保护学位申请人、学位获得者的合法权益。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有效规范学位授予工作,是推动我国学位管理体制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题中应有之义。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期待有关方面加强学位授予的规范化管理,将相关法律规定落到实处。也期待以贯彻落实好学位法、完善学位管理体制为契机,深入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培养更多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助力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支撑。

文/邬跃(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教授)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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