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记者4月22日从王浩文拐卖儿童案受害人父亲雷武泽处获悉,近日他收到了法院传票,通知他和妻子起诉人贩子王浩文等人的人格权纠纷一案将于4月24日一审开庭。该案由湖南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开庭地点在四川南充市看守所。
据本报此前报道,2001年时,当时3岁的雷武泽儿子雷岳川在湖南岳阳被拐走失联。自此之后,雷武泽便踏上了寻找儿子之路,直到2023年才在警方的帮助下与儿子重逢,并得知拐卖者为王浩文。
雷武泽表示,目前他已经抵达四川南充,准备出席庭审。“我带来了很多资料。考虑到庭审中可能会和王浩文进行对质,我带上了从开始寻找儿子就用上的笔记本。这个本子有四五百页,20多年来记下了四五千条关于儿子下落的线索。”
雷武泽说,每次收到疑似儿子下落的线索后,他就将线索写在本子上,然后去线索指引的地方调查,但每次都失望而归。“这个本子,记录了我上千次怀抱微弱的希望,却最终只得到失望的过程。”
雷武泽表示,他希望在法庭上用这个本子,向王浩文证明他寻找儿子期间所遇到的困难和艰辛。“我希望王浩文还能有一些良心,看到这些经历后,向我们真诚道歉。”
在民事起诉状中,雷武泽夫妇除了请求法院判令王浩文公开忏悔并赔礼道歉外,还请求判令王浩文赔偿寻亲交通费1元、误工费1元、精神损害费1元等共计3元。
雷武泽坦言,在多年寻找儿子的过程中,他所花费的人力、物力、财力价值远远超过3元钱。“我想要的并不是钱,而是一个公道,我希望王浩文能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向我们好好道歉。”
据此前报道,王浩文曾用名王维,1987年2月因犯诈骗罪、盗窃罪获刑1年;2006年11月因犯拐骗儿童罪被判刑3年;2015年12月因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刑15年。
2023年4月,南充中院认定王浩文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宣判后,王浩文不服,提出上诉。四川高院以原判决认定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在重审阶段,南充市人民检察院追加王浩文的遗漏罪行,经确认王浩文前罪加漏罪共计拐卖儿童14人。
2023年6月,南充中院以王浩文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与前罪拐卖儿童罪所判处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认为,王浩文连续作案时间长达十年,前罪和漏罪共计拐卖儿童14人,在多地造成社会恐慌,引发社会不安,犯罪情节特别严重。重审一审宣判后,王浩文不服,提出上诉。
2025年1月21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王浩文拐卖儿童上诉案,并于当日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王浩文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屈畅
编辑/张丽
校对/李建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