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实现业务与技术双向奔赴 检察机关探索科技赋能法律监督新路径
法治日报 2024-10-10 12:30

南四湖是中国北方最大的淡水湖,从南至北,由微山湖等四个相连湖泊组成,沿湖四省——山东、江苏、河南、安徽在执法标准、污染排放标准方面并不统一,导致其污染问题难以根治。

2021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问题立案并成立专案组,从更高层面解决“九龙治水”难题。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最高检技术中心)借助设备优势、条线技术力量和各合作单位技术资源,为专案办理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持。

“我们将不同时期的遥感图片叠加放大,利用整体数据量化技术,提取污染点位,找出污染目标,形成案件线索。”最高检技术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说,技术人员运用遥感技术在1266平方公里的湖面里筛选出256个污染点位,引导办案检察官精准采集水样、固定证据,利用科学技术解决了大流域、长时序水体公益损害线索发现和整改成效跟踪的难题。

前不久,最高检以“科技助力检察办案 法治护航科技强国”为主题,举办第46次检察开放日活动,首次向社会公开展示了包括南四湖专案在内的多个科技助力检察办案的经典范例。

《法治日报》记者从开放日活动中了解到,近年来,检察机关依托“检察一张网”实现全国3600余个检察院在同一个业务系统按照同一套流程办理案件,案件信息共享更便捷,办案程序更规范;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利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某一领域、某一行业的普遍性问题,实现从“个案监督”到“类案治理”的法律监督理念和方式的变革。

辅助办案质效更上一层楼

在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检察院抗(抑)菌制剂类消毒产品违规添加禁用物质行政公益诉讼案中,检察机关借助快速检测、实验室检验等手段,对涉案产品进行针对性分析,发现案件线索,并为办案提供关键证据。

在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检察院诉胡某某等人非法采砂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检察机关采用物化探技术核算偷采砂石总量,通过技术性证据审查对鉴定意见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把关,借助类案数据分析深挖涉案人员违法行为,为全面查清违法事实,准确认定环境损害赔偿数额,依法追究行为人责任提供技术支撑。

……

检察技术是侦查、调查和审查的必要手段,也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与大数据法律监督相关的意见、规定等相继出台,明确了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新要求。2021年6月,党中央印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并对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提出了新要求、新期待,提出加强检察机关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为新时代检察工作赋予了更大政治责任、历史责任。2023年11月,最高检印发《数字检察建设规划》,强化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建设,构建数字检察发展整体框架,推进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深化应用等数字检察建设任务,助推检察工作现代化。

立足于落实党中央对数字中国建设的布局,最高检党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逐步确立“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机制,从理念上立起数字检察的“四梁八柱”。

截至目前,全国检察机关研发运用的模型已达6000多个,利用模型挖掘案件线索,助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办案8万余件,一批社会问题得到治理。

检察与技术“相拥”,检察技术与检察官办案同频共振。

将灵敏度达到万亿分之一级的检验技术应用到司法办案中,为办理环境损害、投毒和食品、药品安全等案件提供强有力的证据支撑,有力支持“消”字号系列案件的办理,守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实践中,检察机关充分重视物理、化学、数学等各领域科学技术在法庭科学领域中的应用,让公平正义在每一个案件中得到科学技术最精准、最有力的支持,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构建大数据联通共享格局

传统的线下办案模式需要人力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来回奔波,运送卷宗材料。近年来,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检察院打造非涉密案件的执法办案线上“单轨制”,推动刑事案件审查逮捕、侦查、审查起诉、委托调查评估等各环节实现全流程网上协同办理,让电子卷宗和业务交互流转从原来最快一两个小时缩短至5到10分钟,效能提升5倍以上。

“我院案管部门已通过单轨制受理一审公诉案件740件、审查逮捕案件393件,通过单轨制移送至公安、法院共574件,实现轻刑案件单轨制办理,节省了卷宗流程和交接时间,大大提高了案件信息化水平和办案效率。”浏阳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谭怡芳表示,该院将进一步打破信息壁垒,不断提升数据共享的“战斗力”,凭借科技赋能,提高办案效率,降低司法成本。

实践中,各级检察机关积极打破数据壁垒,持续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提升监督办案质效。

最高检研发了“检察机关食药环知办案信息共享系统”,通过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获取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的食品、药品、环境资源、知识产权等领域36个罪名的案件的侦查监督平台数据和不起诉信息,在最高检与公安部内网之间实现数据交换。

浙江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建立跨应用领域、跨地域区域、跨部门业务、跨层级的数据共享,如打通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数据衔接共享,更好实现知识产权的检察综合司法保护;积极开发相关业务应用系统,实现未成年人检察业务与刑事执行业务、公益诉讼线索与刑事案件办理的有效衔接。

数据贯通对于检察工作的影响不仅仅局限于监督办案,而是覆盖办案、办公、办事等全部检察工作。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研发搭建的“甘肃检察大数据平台”就体现了这一特点。该平台通过对办公系统、办案系统、统计系统等系统内生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利用,实现了检察业务作战室、办案专题、办公专题、事务专题等大数据展示及分析功能,最大限度实现检察内生数据的真正价值,助力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持续加强业务与科技融合

坚持“请进来”——邀请最高检多个业务厅及基层院检察官走进最高检技术中心,用深入浅出的案例和详细的高精尖仪器设备操作展示,向各条线检察官详尽介绍检察技术是什么、干什么;

积极“走出去”——2023年5月中旬至7月中旬,最高检技术中心对7个省进行实地调研,分析研究全国检察技术办案情况、监督纠错作用情况,收集检察业务办案对检察技术工作提出的新需求,做好检察技术发展顶层设计;

携手“促融合”——除与刑事检察办案部门紧密配合外,最高检技术中心还联合第六检察厅、第八检察厅分别印发典型案例,联合第七检察厅下发《关于在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中加强技术协作配合的意见》;

近年来,检察业务与科学技术融合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各级检察技术部门共受理委托19.8万余件,同比增长37.69%,其中受理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委托8.7万余件,受理检验鉴定委托6000余件,受理技术协助委托10.4万件。

在加强信息技术部门建设方面,各级检察机关积极招录具有计算机科学技术的专业技术人才,人才定位功能向注重开发系统、优化系统,为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提供技术保障。

在数字检察建设中,各级检察机关加强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配套功能的拓展,关联检答网、案例库,提供系统性、全方位的知识服务,让检察人员可以及时地汲取全国各地检察经验和做法,与检察业务专家、业务骨干进行畅通无阻的业务交流,有效提升案件质量与效率,培养具有更强的专业素质、专业能力、专业思维和专业精神的检察队伍。

文/董凡超 王宇翔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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