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防“开门杀”,需规范停车“荷式开门”
法治日报 2022-12-18 21:34

听见车后排坐着的孩子喊叫要上厕所,正在开车的王某某一脚刹车将车停在路边,随即伸手打开车辆左前车门。是时,焦某某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驶来,照直撞向突然打开的车门,当场倒地不起。

12月3日,河北省邯郸市邱县这起“开门杀”交通事故,造成焦某某面部颧骨骨折、身上多处擦伤。经当地交警部门处理认定,王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开门杀”是指驾驶人或乘客下车时没有观察清楚车后方的情况,就贸然打开车门下车。如果这时有电动车或者自行车刚好在车后方行驶且距离比较近,就会导致骑车人反应不及时撞到车门上造成伤害。

停车、开门、下车本是一件平常的小事,但却暗藏“杀机”,疏忽不慎很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交警部门提醒,驾驶人要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车上人员开门下车要使用离车门较远的手,实现转体观察车后方情况;非机动车驾驶人经过停放的车辆时也要注意减速慢行,保持与车辆的距离,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共同防范“开门杀”。

开门事故频发造成惨烈后果

今年11月25日,正在驾驶小轿车行驶的万某想到路边门店买东西,于是将车停靠在路边停车位。在未观察后方车辆行驶状况下,万某打开车辆左前门欲下车,突然打开的车门与后方行驶来一辆二轮电动摩托车发生碰撞,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骑车人高某某倒地,头部受伤缝了10针,电动摩托车也被撞坏。

河北省武安市交警部门处理了该起案件,经事故认定,万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中“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当遵守下列规定:(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之规定,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高某某不承担此事故责任。

对于“开门杀”的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不仅针对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进行了规定,也对乘客行为进行了明确,第七十七条规定,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类似的‘开门杀’事故近年频频发生,大多是因为开车门的人太随意、太突然,导致后方驶来的电动车或自行车躲避不及撞上车门。如果后方电动车或自行车速度过快,造成的后果将十分严重。”邯郸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丛台一大队教导员任相臣对《法治日报》记者说。

2019年7月,河北张家口警方对外公布了一起“开门杀”致人死亡交通事故。监控画面显示,一辆白色越野车停在路边,车内人员突然打开左侧后车门,此时后方两辆电动车行驶而来,其中一辆正好与车门相撞,骑车人摔倒在另一辆电动车下。

经查,事发时,涉事白色越野车驾驶人将车停靠在路边后下车买烟,其妻子在后排乘坐。听到车辆右侧出口有车鸣笛倒车,驾驶人的妻子准备下车挪车让行,没有观察后方车辆行驶状况下突然打开后门,正好与后方驶来的一辆电动车相撞,导致电动车主头部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张家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处理认定,涉事白色越野车的驾驶人和开车门的乘车人共同承担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明确,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此,如果“开门杀”造成人员伤亡,驾驶人和乘客在内的责任人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注意规范停车尽到提醒义务

不少机动车驾驶员尤其是出租车司机认为,只要自己安全停车,如果乘客“开门杀”造成损害后果,那么谁开门谁担责。事实上,这种看法是不全面的。

张某乘坐出租车欲下车时,出租车停靠在一非机动车道路口,张某随手打开身边的右后车门,与后方行驶过来的两轮电动车相撞,造成电动车损坏、骑车人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出租车司机和乘客张某共同承担全部责任,两轮电动车主无责任。

电动车主随后将出租车司机、乘客张某以及出租车公司和保险公司诉上法庭,要求四被告承担医疗费等相关费用。法院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有效证据核定原告的合法损失,未超出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的交强险和100万的商业三者险的限额,其他被告无需再赔偿,遂依法判决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1.2万元。

实践中,如果出租车违法停车且未尽到提醒义务,可能承担“开门杀”事故的全部责任。

张家口市曾发生一起出租车“开门杀”事故。事发时,出租车停在非机动车道上,乘客打开右后门时与后方驶来的一辆电动车相撞,造成骑电动车的老人头部受伤。乘客表示,当时正在给出租车扫码支付,一边看手机一边开车门,遂与电动车相撞。出租车司机坦陈,当时只顾给乘客出示支付码,并未对乘客进行注意后方来车和安全开门的提醒。

交警部门认为,事发路段禁止车辆临时和长期停放,出租车停车后与右侧路肩间隔一米多距离,这样会给后方通行非机动车造成很大困扰。该起事故中,出租车驾驶员有两项违法行为,一是把乘客送至目的地后没有选择在允许停车的路段停车,二是在乘客下车前没有提醒乘客开车门时注意安全。根据以上情况,认定出租车驾驶员承担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多位出租车驾驶员告诉记者,为了避免乘客“开门杀”事故,一定要规范停车并尽到提醒义务。除此之外,还可以采取一些防范措施,例如停车时将车头偏向路肩,给后方非机动车不要通行的信号;在右后车门处安装“迷你反向镜”,让乘客在下车时直接看到后方动向。

观察车辆情况提高安全意识

“小疏忽会引发大灾祸。防范‘开门杀’,要从停车和开门两个方面提高安全意识,要养成规范停车的习惯,在开门时采用‘荷式开门法’。”任相臣说。

交警部门提醒,机动车驾驶人路边停车应当将车停在划线停车位,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在非机动车道内乱停车。停车时紧靠道路右侧,车尾尽量贴近路边,这样车辆右侧的空间较小,后方非机动车一般不会再从右侧通过,即使要通过也会减速,这样从右侧下车时就不容易撞到非机动车。

除驾驶人外,建议车上其他乘客都从右侧下车。机动车驾驶人要注意提醒乘客,尤其是后排乘客,在看清楚车辆周围来往行人和其他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才可开门下车。

“荷式开门法”是防范“开门杀”的有效手段,即司乘人员开车门时使用距车门较远的手开门,坐在左侧的人用右手开车门,坐在右侧的人用左手开车门。这样就会强迫自己有一个转体动作,方便更好观察后方情况。

开车门时,要先观察后方来车情况,拉住车把手防止车门突然开启,推门时先推开一条缝,再观察侧后方来车情况,同时也提醒过往骑车人注意,确认安全再开门下车。

任相臣介绍,“开门杀”事故的发生往往是驾驶员和乘客缺乏安全意识所致,造成后方非机动车驾驶人严重伤亡的,也与其车速过快、安全防护措施不足有一定关系。因此,各方交通参与者都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驾驶非机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驾驶人要佩戴安全头盔,路过停在路边的车辆时,一定要减速慢行,注意保持与车辆的横向距离,特别是刚停下来的车辆和打双闪灯的车辆,防范车门突然开启。

文/记者 周宵鹏

编辑/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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