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内白酒不翼而飞 警方顺藤摸瓜抓获嫌疑人
央视新闻 2022-12-18 09:56

岁末年初是侵财案件高发期,应提高警惕,做好防范。在上海,一位姓李的司机报警称,自己上午10点半把车停进了老板家小区的地下车库,但不到两个小时,车辆后车窗竟被人砸出了一个大窟窿,车内的一箱高档白酒也被盗走了。

商务车车窗被砸出大窟窿 何人所为

报案人李先生告诉到场民警自己只是一名驾驶员,真正的车主应女士有事在身,他是发现车辆被盗后直接报警的。在现场,民警发现这部被盗车辆是一辆高档商务车,它的后窗玻璃遭到了暴力破坏。

报案人 李先生:因为下午要出门,准备去车里去睡觉待命的时候,启动车子,发现玻璃响了一下,扭头一看有一个大窟窿,发现整个玻璃被敲了三分之一。

除了李先生,民警在现场还遇到了物业经理和两名保安徐先生和王先生。

物业经理尹先生:听说这边酒丢了之后,我第一时间也过来了。

通过询问,民警了解到了地下车库的基本情况。

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刑科所技术员严玮:地下车库没有录像,还有水泥地,留下的我们可用的痕迹物证比较少,条件有点儿苛刻。

刑科所技术员到场后,对现场进行了勘验,在凌乱的现场里发现了一些线索。

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刑科所技术员严玮:嫌疑人砸后备厢玻璃窗的时候,在窗框上留下了一个使用工具的痕迹,这个痕迹是一个三角形的,当时我们分析是一个尖的金属物,敲击留下的痕迹。

根据玻璃残渣处遗留的一些织物痕迹,技术员判断嫌疑人在作案的过程中可能使用过棉质手套。

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刑科所技术员严玮:先在玻璃窗上砸了一个洞,再用工具把碎玻璃扒开,戴手套把窗玻璃全部扒开。

此外,根据商务车后窗玻璃的高度和白酒摆放的位置,警方也刻画出了嫌疑人大致的身高。

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刑侦支队六队民警王臻:没有全碎,主要这个洞是在上面这个方向,如果嫌疑人没有打开后备厢的情况下,要从这个玻璃钻进去,钻进去之后再把这个酒箱从这个洞再拿出来,嫌疑人的身高必须符合在1.75米左右,1.75米以上才有可能做到。

另一方面,在光天化日之下,毫不避讳地行窃,也实在有些反常。

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刑侦支队六队民警王臻:像这种直接硬砸玻璃导致车损,再导致财产损失的盗窃车内物的形式比较少见,而且发生在白天。

现场留下的线索不多,这起案件的疑点却有不少。比如这辆商务车停车的位置对于犯罪嫌疑人行窃而言,其实不算太理想。

物业经理尹先生:这辆车子停在主干道的地方,停在很明显的地方,就是出入口的通道路口。如果说是停在最角落里面,停在哪个死角,如果发生被盗还好理解。

说来也怪,5000多平方米的地下车库,林林总总停放了约三百辆车,其中也不乏其他高档品牌车辆。犯罪嫌疑人为什么偏偏盯上这辆主干道边的商务车?

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刑科所技术员严玮:当时我们就在停车库里搜索一下,有没有类似的面包车也发生这种案子,只不过人家没发现,但是我们找下来没有,就它一辆。

更可疑的是,商务车的车窗玻璃中间有涂层,从外面无法透视进去。莫非嫌疑人知道后备厢里有贵重物品?

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刑科所技术员严玮:直接就砸窗玻璃,好像知道里面藏有什么东西,目标比较准确。

民警向报案人李先生询问是否有人知道车里有酒。

报案人李先生:老板知道,自己喝的呀,应酬嘛,人家做生意总归要应酬。

可当民警找到应女士了解情况后,她表示自己不太清楚车上有什么东西,反而是李先生告诉她以后,她才知道车里有酒的。

车主应女士:连我都不知道,我先生更加早就忘了,他也出差去了,到底车上有没有东西,他也不知道。

应女士和丈夫两人平时出门需要的东西,都是安排驾驶员李先生放进车里的,之后也不再过问,时间一长,对于后备厢里有什么东西自然没有印象。换句话说,只有驾驶员一人明确地知道车里有酒。

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刑科所技术员严玮:司机回公司再下来,就发现车窗玻璃被砸碎了,马上就报案,这事好像一气呵成,给我们感觉,当时司机的嫌疑还是比较大。

另一方面,根据李先生所说,是应女士安排他去地下车库开车,他才发现了车辆被盗的情况。而应女士对此则表示,自己当天并没有布置任何工作给李先生。

车主应女士:下午我们有的时候要么出门,要么有客人接待,会提前告诉他,当天下午好像也是没有什么事情。

从驾驶员李先生和车主应女士的说法不一这点来看,李先生会不会有作案嫌疑呢?

警方列出嫌疑方向 司机为何出现在地库

身高1.75米以上,掌握被盗物品信息,如果按照警方对嫌疑对象的刻画来看,那么司机李先生似乎具备作案嫌疑,而且按照其雇主应女士的说法,案发那天下午没有工作的他也不应该出现在地下车库,这是怎么回事呢?

面对警方的询问,李先生改口说是自己记错了。

报案人李先生:老板没有说是要下午出门,是我自己感觉她可能下午要出门,我提前在车里等一会儿、睡一会儿,出门的时候我随时可以把车子开上来就走了。我到了你们队里面,一紧张,说成老板娘让我去开车走。

民警走访了李先生的同事,可以证明案发当日他在10半停完车之后就回到公司休息了,直到12点半案发,李先生没有作案时间。

报案人李先生:我没有作案的时间,我一直在公司里待着。我总不可能为了偷一箱酒再上去,对不对?

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刑侦支队六队民警王臻:询问下来之后发现,其实他作案的可能性也不是特别大,所以我们只能暂时把他排除。

在向警方解释的过程中,李先生提供了一条线索,说小区保安也有可能知道后备厢有白酒这件事。

报案人李先生:因为我每次车子里要固定放一箱矿泉水,每次买水后备厢车门总归要开开关关,门口那些保安都可以看得到。

事发小区门岗上的保安是徐先生和王先生,案发后两人也陆续来过现场。

此外,民警在徐先生工作岗位上,也发现了一副棉质手套,质地和遗留在被盗车辆碎玻璃上的织物一致。

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刑侦支队六队民警王臻:这个保安平时上班也经常戴这副白手套,而且白手套的边是一条红边,两个也是相符合的。

而另一边,根据物业经理反映,负责值守门岗的另一名保安王先生平日里喜好喝酒,每天都要喝上一些。

物业经理尹先生:晚上下班的时候偶尔喝一些,因为我们公司规定,也不让喝酒,他们喝酒也会躲着我,偷偷摸摸地喝一些。

更为可疑的是,现场痕迹表明嫌疑人在作案时有用手扒开碎玻璃的动作,而王先生左手的大拇指上刚好有一道伤口。不过,他解释了这件事。

保安王先生:有一天去唱歌不大开心,我在外面撞树撞的。

如此一来,徐先生和王先生两人都分别有一些疑点,这些能排除吗?

民警立刻调阅了地下车库两个车行出入口的视频设备,发现在案发时间段内,两名保安均有进入过地下车库。

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刑侦支队六队民警王臻:发现其中有两名保安在案发的三个小时是下过地下车库的,这也就重点纳入我们的视线。

视频画面显示,保安王先生和徐先生分别于12点20分和11点50分进入过地下车库,直到12点30分案发后陆续来到现场查看情况。

两人的岗位是在门岗上,为什么他们会来到地下车库?

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刑侦支队六队民警王臻:我们认为保安如果说这段发案时间内的确下过地库,那么他的确是有时间做这个事情。

警方对两人重点展开了调查,当被问及工作时间来到地下车库的原因,两人竟然都支支吾吾起来,没有正面回答。

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刑侦支队六队民警王臻:这段时间进入地下车库,也无法准确说出自己为什么去地下车库。

但是,从王先生进入车库的10分钟或徐先生进入车库的40分钟来看,作案时间都是非常有限的,如果是他们俩人的话,作案工具、被盗物品怎么处理呢?民警决定重返现场进行勘察。

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刑侦支队六队民警王臻:我当时的想法是还原一下嫌疑人的心理,我到了中心现场,砸了车玻璃窗,拿出了高档酒,会通过什么路线逃离现场,几条出入口都能走的情况下,我会选择哪一条路,最快速地离开中心现场。

谁也没想到,民警在还原嫌疑人作案的过程中,有了重大发现。

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刑侦支队六队民警王臻:我们第二次来现场,走到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连接点的时候,才知道铁门的背后、夹缝的地方藏着一瓶酒。

民警陆续在几个阴暗的角落里找到了两瓶白酒和一个酒箱,在不远处的地库人行出口,找到了疑似作案工具的物品。

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刑侦支队六队民警王臻:这个位置是一个安全出口,在一个废弃的房间里面,在水斗的下面,我们发现了一柄榔头。

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公安分局刑科所史程:酒盒子外面,包括整个箱子外面经过处理,有网格织物痕迹,也考虑到可能是嫌疑人作案的时候戴了织物手套,没有留下有价值的指纹线索。

应女士向警方提供了被盗酒品的装箱单,而这与弃置酒箱上的编号能够对应起来。也就是说,民警发现的酒正是被盗物品,同样藏匿于此的工具几乎也可以确定为作案工具。

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刑侦支队六队民警王臻:出厂之后都有独立的身份证,箱子里面有一张装箱单,装箱单和这几瓶酒又能够匹配上,那就可以证明这一整箱酒属于被害人。

这些涉案物品的所在地,经过串联后成为一条通往地面的线路,可惜的是出口外围的视频设备早已年久失修,其余涉案物品的侦查方向又断了线,真相难道就止步于此了吗?

保安另有秘密 反而被排除嫌疑

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两名保安之所以对进入过地下车库的这件事三缄其口,原因主要在于他们在车库内有一间秘密的休息室,并且此前物业管理人员也都不知道。这番嫌疑被排除后,办案人员果断转换了思路。

通过筛查案发时段小区入口的公共场所视频,警方从案发当天进出小区的200余人之中,先行筛选出步行进入小区的人。

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刑侦支队六队民警王臻:如果他开着车进来偷的,或者骑着电动自行车进来偷的,他是完全有能力将整箱酒一起带走。现实情况是我们找到两瓶酒了,我认为他很有可能是步行进来的。

其次,民警按作案条件对剩下的部分依次做减法。

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刑侦支队六队民警王臻:我对这个嫌疑人的刻画就是,这个嫌疑人身高要在1.75米以上,而且要将整箱高档酒搬出来,必须有一定的力量。

很快,在剩下为数不多的人员中,一个可疑身影牢牢抓住了警方的视线。公共场所视频显示,画面中这名男子于案发当日13时左右步行走出小区,在缓步经过小区入口处的警车时,还朝里张望了一下。紧接着手揣衣兜,快步走出了小区。经查,这名男子在发案时段反复进入小区两次,民警决定对他开展追踪。

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刑侦支队六队民警王臻:乘坐地铁在浦东的一个地铁站下来了,之后我们才发现他当天去的地方,是一个烟酒行。

民警一路追查到视频中男子所进入的烟酒行,确认此人于案发当日向店家出售过高档酒品。

根据收款记录上的信息,警方很快确认了男子的身份。

警方对嫌疑男子展开抓捕 人赃俱获

犯罪嫌疑人张某,有多次盗窃前科,这次案发前一个月前刚刑满释放。通过张某所卖酒品包装上的编号,能够确认正是车库现场失窃的白酒,上海虹口警方据此立即对张某开展抓捕。

在张某位于浦东的家中,民警将其当场抓获。那么,张某到底是怎么知道商务车后备厢存有高档酒品的呢?民警在张某的前科记录中查明了原因。

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刑侦支队六队民警王臻:查看他的前科的时候,发现他前几年在黄浦,也是因盗窃商务车内茅台酒,和我们现在这个案子如出一辙,完全一样。

目前张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打开上锁汽车 神秘人盗走70万现金

另有一起离奇的后备厢盗窃案发生陕西咸阳。车主王女士发现,自己放在汽车后备厢的70万元现金不翼而飞,警方调取公共场所视频注意到,一名女子竟然直接打开了后备厢拿走了钱财。她为什么能直接打开锁着的汽车呢?

报案人王女士家住陕西省咸阳市某小区,她平时驾驶一辆蓝色轿车。2021年1月19日早上8点多钟,这辆蓝色轿车旁出现了一位可疑女子。

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合成作战中心副主任张琪:长头发,上身着白色羽绒服,下身着红色裤子。视频里有个细节,就是嫌疑人手在口袋里,有一个很像按了什么东西的动作。

女子似乎是把手在兜里按了什么按钮,车灯闪了一下,然后她走向蓝色轿车的后备厢,拿出了一些东西,并迅速离开。警方依线索判断,这名女子其实早有预谋。

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于荣:直奔这个车而来,所以当时就判断,应该是知道车内有钱的一个人。

那么,又是什么人可以接触到王女士的钥匙,并且有机会实施盗窃呢?

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于荣:因为日常王女士开这一部车,只用通道一的钥匙,但是我们经过4S店检测,发现案发的当天,通道二这个钥匙启动过。

通道二的钥匙,指的就是王女士家中的备用钥匙,备用钥匙在案发时间启用过,这是怎么回事呢?民警心中产生了怀疑。

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于荣:我们当时认为,只能是他了。

警方将调查的重点转向了王女士的丈夫在案发当天的活动轨迹。他告诉民警,当天早上6点多钟就出门了,乘坐地铁去西安的一个工地考察项目。

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邬萌:从支付账单上,早上自己有支付的出租车费用,都是在咸阳,发现跟他前面说的去西安完全不符合。

王女士的丈夫为什么用谎言掩盖自己的真实行程呢?民警心中有了大致的猜测,需要找到有力的证据支撑,但无论是王女士和她的哥哥,还是公司的相关人员,都没能辨认出作案女子的身份。

虽然无法看到这名女子的面部特征,但民警通过调取外围的公共场所视频,找到了更多线索。画面可以看到,女子得手后离开了小区,手里拿着王女士用来装现金的袋子,她的装束打扮引起了一个人的注意。

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刑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朱金刚:我们发现王女士的丈夫有很大的作案嫌疑之后,我们就开始追踪王女士丈夫真正的轨迹。

公共场所视频显示,2021年1月19日早晨6点多,王女士的丈夫出了门,他此时身穿深色外套及黑色长裤,双手搬着几个纸箱。

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刑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朱金刚:出来之后他没有走正常的路线,他是从小区出来之后,先是向东走,向东走之后,王女士丈夫的轨迹就消失了。

警方循线追踪,查看沿途的公共视频,在通往一个老旧小区的小路上发现了王女士丈夫的踪迹,他手里拎着一个袋子。

而在他进入这个小区20多分钟后,一个和作案女子穿着打扮一模一样的人从这条路走了出来。

民警在王女士的丈夫的手机里,发现了2021年1月15日的一条可疑的支付信息。

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刑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 朱金刚:案发前四天的时候,晚上有一笔特殊的支付记录,是486块钱的特殊支付记录。

经查,这笔消费发生在当地的一家女装超市。王女士告诉民警,近期丈夫并没有给她买过衣服,那么丈夫的这笔486元的消费究竟购买了什么?又用在哪里了呢?办案人员随即赶到这家服装超市,找到了当天负责销售的店员。

超市店员:能看到的,就是这个女式米色的外套,还有黑色的卫衣也是女式的,还有裤子,这三款都是女式的,还有女式的鞋。

店内的公共场所视频,也能够印证王女士丈夫的消费记录,画面可以看到,他购买了女士的外套、卫衣、裤子及鞋子,而这些服装恰恰和作案女子的穿着一模一样。

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刑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朱金刚:调取的过程中我们就发现,王女士丈夫买衣服的情况,它的样式跟嫌疑人作案时候,所穿的衣服样式一模一样,这个时候基本上能锁定王女士的丈夫就是嫌疑人。

在证据面前,王女士的丈夫王某终于承认了自己的所作所为。

编辑/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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