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现场丨2021年一年 北京检察机关共起诉电诈类相关犯罪1271人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3-08 09:13

3月7日下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并通报10个相关典型案例,其中包括21人组团“杀猪盘”阻止他人偷越国境、冒充国家公职人员1个月骗了2700余万元和使用虚假“股指期权”APP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案件。

2021年北京检察机关共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1271人

3月7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对外通报全市检察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情况,并发布十大典型案例。

根据通报,2021年,北京全市检察机关共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1271人,在此过程中不断优化完善网络检察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已有13个试点院成立网络检察办公室,并深化科技赋能检察机制,多维度综合运用大数据查询、资金穿透、智能检索等现代科技手段,全面提升专业化办案能力。

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朝霞介绍,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手段智能化、方式隐蔽化、分工产业化、作案跨区跨境化等特点。

针对这些新形势、新变化,北京检察机关深化科技赋能检察机制,2021年全市134件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案件引入专业同步辅助审查机制,由检察技术人员随同或加入办案组,全流程辅助办案,打破网络犯罪“技术壁垒”。

同时,配备先进技术装备和专业工具,在办案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例如,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就建立起电子数据审查室,打造了“检察官+数据审查员”办案模式,破解了海量数据的审查难题。

与此同时,北京检察机关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压态势,全链条打击上下游关联犯罪,并积极参与网络空间治理,在公安机关、法院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依托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形成党委领导下各政法机关、职能部门的协同治理格局。

北京市检察院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有不少新类型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冒充成功人士骗了感情还骗钱 21人获刑

其中,在北京市首例以“杀猪盘”方式实施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中,吴某某等21名被告人伪装成功人士身份,以发展男女朋友关系为名,在越南对境内中国公民实施诈骗,30余名被害人被骗人民币130余万元。最终,21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七年不等。

据了解,2020年4月至8月间,吴某某、陈某某等21人在越南加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在他人的组织指挥下,以“杀猪盘”方式针对境内中国公民实施诈骗。

吴某某等人通过即时聊天工具,伪装成成功人士,以发展男女朋友关系为名,利用虚拟网络平台诱骗被害人投资,在兑现初期小额投资回报诱骗被害人进行大额投资后,通过关闭平台并停止返款的方式骗取被害人钱款。

经查,上述被告人以该方式先后骗取30余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30余万元。

另查明,2020年6月至7月间,潘某某等人组织10余人结伙从我国境内偷渡至越南。

2021年4月7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偷越国境罪对吴某某等21人提起公诉。

2021年9月28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某某、陈某某等21人犯诈骗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偷越国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七年不等,部分被告人适用缓刑,并处相应罚金。二十一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据了解,该案系北京市首例以“杀猪盘”方式实施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

“杀猪盘”是指犯罪分子利用网络交友,诱导被害人在诈骗平台进行投资或赌博的诈骗方式。

该案犯罪分子人数众多,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手段成熟,按照塑造人设、套取信息、发展感情、了解需求、推荐投资、引诱投资、切断联系的“七步走”方式进行诈骗,形成了完整严密的诈骗流程,给全国各地多名被害人造成财产损失。

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引导侦查机关追加认定2个罪名,自行补充侦查追加被害人5人,同时移送上游犯罪线索,实现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全链条打击。

冒充国家公职人员 1个月就骗了2700余万元

除此之外,北京市检察院披露的案例中还包括2018年10月间,曾某某等10人先后在菲律宾境内加入诈骗犯罪集团,在他人的组织指挥下,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对居留境外的中国公民进行语音呼叫,冒充中国驻外大使馆工作人员、公安民警和检察工作人员等身份,虚构被害人因个人信息泄露而涉嫌犯罪等事实,以协助司法机关核查资产为名,先后骗取多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2700余万元。

据了解,2020年3月1日,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报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以诈骗罪对曾某某等10人提起公诉。

2020年11月27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曾某某等10人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七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十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该案系一起针对在境外居留中国公民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犯罪分子制作诈骗“脚本”,利用被害人身处国外,遇到侵害难以第一时间向司法机关报案求助的特点实施犯罪,短时间内骗取被害人巨额钱款。

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按照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条关于境外证据审查的相关规定,精准把握境外取证特点,在认真审查外方移交证据的同时,依法提取、固定大量关键电子证据,强化证据间相互印证关系,成功建立指控证明体系。与此同时,通过释法说理、宣讲政策、适度证据开示等举措,成功实现教育转化,全部犯罪嫌疑人均认罪认罚,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北京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杜邈介绍,除上述案件类型外,近年来投资理财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且被害人被骗金额相对较大。犯罪分子在联络过程中使用专业“脚本”和炒股术语骗取被害人信任,同时操纵App后台数据,采用自买自卖、伪造大盘指数等手段,进一步掩盖其诈骗事实,造成被害人认为其钱款损失系“投资损失”,往往在多次投入资金后才意识到被骗。

在丘某、刘某利用虚拟货币交易“洗白”电信网络诈骗赃款案中,丘某、刘某明知他人与其交易的钱款是犯罪所得,仍多次从他人处以现金方式低价购买某虚拟货币,再在网上高价出售,将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所得赃款共计人民币13余万元转移并提现。

“虚拟货币具有匿名性、去中心化等特征,随着资金监管的日趋严格,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为了逃避打击、隐匿赃款去向,开始利用虚假货币交易等方式‘洗白’赃款,通过增加资金流转环节、拆解并混同资金、制造交易假象等方式,隐藏真实身份,阻碍司法机关追查。”杜邈介绍说,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逐级核查了涉案虚拟货币的账户交易金额及时间,锁定犯罪分子高频交易、拆分转移赃款等明显异常行为,有力指控证明犯罪,斩断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洗钱”产业链条。

据悉,下一步,北京检察机关还将进一步优化网络检察办案机制,进一步培育、挖掘、推树具备网络专业知识背景的复合型人才,打造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专家团队。

同时,加强对新型疑难问题的研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社会共治格局,并全力推进追赃挽损工作。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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