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将三审: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违反法定程序撤并村庄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4-22 10:15
4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臧铁伟介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一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4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
臧铁伟介绍了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三次审议稿的情况。
他说,2020年6月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和12月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
一是,在本法中进一步强调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性,并增加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以及保障种子安全等内容。
二是,在总则中突出乡村文化振兴的内容,并增加中国农民丰收节的规定。
三是,健全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的内容。
四是,完善对乡村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定。
五是,充实支持城乡融合发展的内容,并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违反法定程序撤并村庄。
六是,加大乡村振兴的支持保障力度,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规定。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周超
校对/葛冬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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