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探号|“袭警罪”成立后 北京一男子“以身试法”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3-12 15:35

男子酒后殴打妻子和7个月大的孩子,妻子报警后,男子还拒不配合民警工作,辱骂并殴打民警。北青-北京头条记者3月12日获悉,男子杨某因涉嫌袭警罪已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3月2日,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清源路派出所民警接到一女子报警,前往处理一起家庭纠纷警情。该女子见到民警表示,丈夫喝多了,打了自己和7个月大的孩子。民警进入家中后,该男子拒不配合,还辱骂殴打民警,并在楼道内大喊“流氓!抢劫!”

案件发生后,北京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总队会同大兴分局立即启动维权工作机制,对案件介入指导,全程督办。现杨某因涉嫌袭警罪已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据了解,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其中袭警罪独立成罪,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示:法律尊严不容挑战,民警执法权威不容亵渎。每一个公民都应尊法、学法、守法,面对民警执法时要理解、支持并积极配合,切勿以身试法。对于任何辱警、袭警行为,北京警方始终坚持“零容忍”,坚决依法打击,绝不手软。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叶婉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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